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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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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普洱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参与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普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代管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医疗应急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人口家庭与老龄妇幼健康科、爱国卫生工作科(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中医药管理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市卫生健康委机关 2.市人民医院 3.市中医医院 4.市第二人民医院 5.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6.市妇幼保健院 7.市中心血站 8.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9.市紧急救援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公立医院向高质量发展在2023年国家公立医院绩效监测评价(2025年公布)中,2家三级医院和6家二级医院获得“A”等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院前20%行列。二是学科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增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3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省级储备项目,区域中医(肛肠)诊疗中心通过省级验收,2个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通过省级评估,15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通过中期考核。三是基层卫生服务不断夯实。10县(区)医共体达到紧密型标准,15家县级公立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80.65%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100%乡镇卫生院开展儿科诊疗服务,口腔科设置比例达59.62%。四是中医药加速传承创新发展。3个市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推进建设;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市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复方美登木片”入选“云岭名方”;自主研发药食同源特色产品25个。五是科研创新成果丰硕。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实现"零”突破,获省级立项14个,获国家专利授权39个。 (2)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健康普洱行动有序实施。一是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开通“12356”心理援助热线,累计为700余人次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免费为1万余名孕妇开展唐氏综合征四联筛查,为2.7万余名儿童青少年开展脊柱侧弯筛查;实施生物疫苗惠民工程,为全市9,000余名初一在校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二是“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多渠道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全市有托育机构(含托幼一体化)145个、托位10,936个、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4.68个,同比增加8.84%。医养签约率、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覆盖率均达100%,95.8%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3家医疗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区。三是母婴安全保障持续加强。全市11家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或省级能力标准,达标率从2023年27.27%提升至100%;深化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改革,2024年绩效监测市妇幼保健院排名从全省第12位提升到第7位(2025年公布);建成孕产期保健、儿童生长发育、早孕特色等6个特色专科(门诊),建成1个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6个县级儿童急救站,形成覆盖全市的儿童救治网络。四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接续开展“饮净水、控噪声、防近视、护老人、食安康、强体魄、约家医”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持续下降,原创健康科普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21个、省级22个。五是推动“小切口”为群众就医减负。19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认项目从55项增加至396项,互认达22,663人次。(3)以民生保障为根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一是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连续19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累计报告发病率基本保持平稳状态。二是卫生监督执法扎实有效。全市开展卫生监督检查14,934户次,监督覆盖率97.17%。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446件,完成率100%。三是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扎实开展脱贫人口和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四种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625个,签约121.23万人,签约率提高2.05%,四类慢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91%。四是对外合作交流成效明显。不断加强国门医院、国门疾控建设,跨境健康服务能力和疫情联合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4)以激发活力为重点,卫生事业发展支撑更趋完善。一是卫生健康经济指标稳中有进。启动景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镇沅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宁洱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认真落实“两个允许”政策。二是医疗人才增量提质。多渠道引进人才,全市共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97人,较2024年增加205人;引进银龄医师152人。实施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计划,村医执业(助理)医师占比46.28%,同比提高7.45个百分点。“组团式”帮扶强化本土人才培养,澜沧、墨江两县病人外转率较援建前分别下降51.29%、64.5%。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部署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从被动报告向主动监测转变,大幅提升预警效率与准确性。四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消防、公安部门联合开展4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开展安检工作,三级医院均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20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18人,事业编制1,571人。在职实有3,8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0人,财政差额补助1,26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221人。 离退休人员86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59人。 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9,269,766.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269,766.2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42,804.31元,主要原因分析二级预算单位资金事业收入以及上级补助收入均以另文下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9,269,766.23元,其中:本年收入226,384,429.81元,上年结转收入12,885,336.4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384,429.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42,804.31元,主要原因分析二级预算单位资金事业收入以及上级补助收入均以另文下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9,269,766.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9,269,766.23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84,429.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7,599.66元,主要原因分析二级预算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减少;项目支出12,885,336.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55,204.65元,主要原因分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补助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4,142,3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42,38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2,062,696.80元(其中:基本支出2,062,696.8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发放退休人员待遇和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26,979,2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9,27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发放退休人员待遇和生活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849,055.04元(其中:基本支出4,849,055.0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6年预算数为34,8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812.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3,408.49元(其中:基本支出223,408.49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4,298,633.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63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545,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45,9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6年预算数为88,996,126.02元(其中:基本支出82,348,900.00元,项目支出6,647,226.02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发放。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6年预算数为28,481,1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3,708.00元,项目支出667,396.00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发放。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26年预算数为20,842,4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2,40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第二人民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发放。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21,286,572.4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6,058.00元,项目支出4,210,514.40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2,840,7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40,714.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13,161,6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1,454.00元,项目支出1,360,200.00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3,843,9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94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紧急救援中心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5,022,4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22,45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计划生育协会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类)计划生育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363,6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3,60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计划生育协会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468,116.42元(其中:基本支出468,116.4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320,445.06元(其中:基本支出2,320,445.0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512,692.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692.1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91,602.28元(其中:基本支出291,602.2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所属9家预算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6年预算数为20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4,490,571.60元(其中:基本支出4,490,571.6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61,5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5,5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9,808.00元,较上年增加201,385.00元,增长35.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10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本年无出国(境)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7,270.00元,较上年减少19,653.00元,下降22.6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4次,共计接待673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市卫生健康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2,538.00元,较上年增加228,038.00元,增长48.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8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538.00元,减少51,962.00元,下降10.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增加变化原因:市卫生健康委(本级)本年申请购车额度指标,计划换购单位公务用车,导致购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特别扶助补助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育儿补贴项目,绩效目标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实施育儿补贴项目,切实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成本,有效缓解生育下降趋势,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绩效目标是: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是: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中医药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主要媒体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6.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7.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深入推进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医疗救治、关怀救助、行为干预等工作。 8.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配套经费,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以奖代补精神病障碍监护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治疗康复工作:实施“以奖代补”对策,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支持患者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妥善看护好居家患者,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肇事肈祸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全市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9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59,324.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9,785.00元,增长1.8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核定的一般公用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14,352.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352.60元,主要原因分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劳务费”至“委托业务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请法律顾问、委托第三方开展档案整理等工作,导致委托业务费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6年部门资产总额 2,502,127,756.18元,其中,流动资产492,103,994.78 元,固定资产1,556,849,355.09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8,420,470.73元,无形资产143,761,124.56元,其他资产949,566.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801,143.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5,181.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1,408.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9,351.45 元;报废报损资产464项,账面原值11,510,092.44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815.00 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4,734.3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14,319.83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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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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