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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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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100000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普洱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6.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0.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1.推进普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2.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代管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医疗应急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人口家庭与老龄妇幼健康科、爱国卫生工作科(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中医药管理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市人民医院 2.市中医医院 3.市第二人民医院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市妇幼保健院 6.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7.市中心血站 8.市紧急救援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夯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成效,深入实施“千县工程”项目,促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提质达标,实施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加强“五大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加大民营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和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依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全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持续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拓展爱国卫生“新老7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谋划建设健康县城2.0版,推进全市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扩大结核病筛查覆盖面,确保所有县(区)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实现疾控中心和传染病医院全覆盖;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实现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组织实施好2025年涉及卫生健康系统惠民实事。 3.进一步夯实卫生事业发展基础。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谋划建设普洱市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二期)工程,积极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着力补齐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提升跨境健康服务能力和疫情联合处置能力。 4.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组团式”帮扶、省管县用等政策,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有效增加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用足用好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探索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稳定村医队伍;推动“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实施,缓解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和基层人才不足等问题。 5.抓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及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平安医院建设为抓手,聚焦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力度,防范化解医药卫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隐患,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作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4.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1.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41.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8.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4.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5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61万元,降幅11.5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3.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45万元,下降95.55%,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140.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发放退休人员待遇和生活补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9.4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08.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1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基本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7.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80万元,较上年增加2.03万元,增长8.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7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加强与周边国家卫生健康合作交流,更好地为周边国家的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1个。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6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41.8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9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25万元,较上年增加4.83万元,增长33.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5万元,较上年增加4.83万元,增长33.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变化原因: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项经费中预留本级转诊救治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部分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市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结核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普洱市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工作,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项目,落实《普洱市贯彻实施<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作方案》,全面完成2025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指标。 3.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特别扶助补助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绩效目标是: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5.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6.重大传染病控制与卫生应急处置(含艾滋病、麻风病、结核病)项目,绩效目标是:持续巩固“三个9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分别达到90%)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积极参与各种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圆满完成好省级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指标。 7.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配套经费,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以奖代补精神病障碍监护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治疗康复工作:实施“以奖代补”对策,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支持患者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妥善看护好居家患者,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肇事肈祸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全市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9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满意度达90%以上。 9.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为育龄夫妻提供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绝育、输卵管绝育、放置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8项基本节育手术,提高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9.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93万元,增长294.4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将单位业务项目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资产总额840.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03万元,固定资产524.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46.3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10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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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批复附表3.1920250319104727977.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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