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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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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10000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普洱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普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代管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医疗应急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人口家庭与老龄妇幼健康科、爱国卫生工作科(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中医药管理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市卫生健康委机关 2.市人民医院 3.市中医医院 4.市第二人民医院 5.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市妇幼保健院 7.市中心血站 8.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9.市紧急救援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构建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健康事业实现新跨越。一是公立医院向高质量发展。市人民医院2022年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在全省市市医院中排名第二,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均进入全省前10名;10县(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8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入选国家首批“千县工程”,10家县公立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二是学科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在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9个,省级区域医疗(诊疗)中心2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15个,市域医联体3个、专科联盟10个、急诊急救“五大中心”55个,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级重点专科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新增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3个县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通过省级验收,3家中医医院获得省级应急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一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现有医疗卫生机构1738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94人、注册护士4.02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7.32人,每千人口床位数8.19张,各项指标逐年上升。二是基层卫生服务网底不断夯实。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深入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推动新生儿出生一站式办结,累计办理联办服务事项1.47万件,通过系统平台线上联办323件,实现“最多跑一次”。四是医疗卫生对外合作交流成效明显。诊治外籍人员3万余人次,到老挝开展义诊2次,为2千余名外籍群众开展诊疗;加强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实施“中缅万千百技能人才培训缅甸医疗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缅甸医务人员100余名。 3.织密公共卫生服务网,健康普洱行动有序推进。一是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规范危急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流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能力达标工作,建设市级儿童救治分中心1个、县级儿童救治站6个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2个,5个县级妇幼保健院通过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达标评审,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二是“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共有托育机构132个,托位9965个,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4.3个,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97.6%,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2个,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5个。三是母婴安全保障持续加强。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孕情月排查制度,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均控制在省级下达目标任务内。四是健康普洱行动取得实效。连续18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累计报告发病率基本保持平稳状态,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艾滋病防治三个“90%”目标持续巩固,无母婴传播和经输血传播。五是2024年健康惠民实事有序推进。完成免费为23万余名重点人群开展健康体检、儿童青少年开展脊柱侧弯筛查和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为2万余名孕妇及新生儿开展唐氏综合征四联筛查和G6PD筛查。六是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发力。健康县城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成效持续保持,累计创建省级卫生乡镇88个、卫生村847个,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4.加强卫生事业发展支撑能力,让人民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1—11月共完成卫生健康领域固定资产投资4.62亿元,11个续建项目有序推进,完成转债和中央资金支付率91.47%。二是卫生人才工作得到加强。开展“银龄医师”引进和返聘工作,引进40余名“银龄医师”到普洱再“上岗”;积极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名医和人才专项;完成编内外人员招聘68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79人。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完成了“普洱市人工智能健康云平台”项目,横向实现了市域内60家等级医院、115个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50个试点村卫生室的互联互通。四是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向好。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装备了视频系统,31家医院设置了保卫机构、20余家设立了警务室与公安机关联网,219家医院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营造了更加安全的诊疗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0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25人,事业编制1545人。在职实有39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4人,财政差额补助125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403人。 离退休人员84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41人。 车辆编制70辆,实有车辆6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1.4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6,772.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除紧急救援中心事业收入以外,其他单位事业收入另文下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61.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43.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17.5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4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6,772.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除紧急救援中心事业收入以外,其他单位事业收入另文下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61.2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68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2.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1.92万元,增幅3.3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1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7.16万元,增长109.7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为上年结转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21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发放退休人员待遇和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2,59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发放退休人员待遇和生活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0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2.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8,52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5.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发放。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2,84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发放。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第二人民医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发放。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57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48万元,项目支出19.12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0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监督中心的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02万元,项目支出11.67万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紧急救援中心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47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血站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3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5万元,项目支出1,186.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0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84万,较上年减少3.19万元,下降5.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7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加强与周边国家卫生健康合作交流,更好地为周边国家的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69万 ,较上年减少3.97万元,下降31.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4次,共计接待518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45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5万元,较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 增长变化原因:因车辆老化,预算维修维修成本上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绩效目标是:为贫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降低项目地区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全市营养包发放率达到 8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户 6-24 月龄婴幼儿发放率达到100%;有效服用率达到90%。提高贫困地区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 80%以上。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个人参合补助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结核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普洱市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工作,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项目,落实《普洱市贯彻实施<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作方案》,全面完成2024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指标。 4.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特别扶助补助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经费,绩效目标是:为我市35~64 岁农村妇女开展“乳腺癌、宫颈癌”(简称两癌)检查,提高农村妇女常见病和“两癌”早诊早治率,维护妇女健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是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健康扶贫内容之一。 6.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绩效目标是: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7.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8.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深入推进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医疗救治、关怀救助、行为干预等工作。 9.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配套经费,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以奖代补精神病障碍监护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治疗康复工作:实施“以奖代补”对策,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支持患者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妥善看护好居家患者,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肇事肈祸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全市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9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满意度达90%以上。 11.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是:为育龄夫妻提供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绝育、输卵管绝育、放置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8项基本节育手术,提高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05万133.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07万元,下降81.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卫生健康委部门部门资产总额250,59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74.44万元,固定资产152,634.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2,394.85万元,无形资产11,743.61万元,其他资产49.5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16.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112.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6项,账面原值1,695.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87.68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957.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92.59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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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公开表(汇总).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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