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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2-/2021-0313007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13
 主题词: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13   作者:市卫生健康委 点击数: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单位)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拟定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负责市级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核查和证件制发工作,定期编制发布被批准的行政许可单位和产品目录。

3.负责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严肃查处损害公众健康利益的违法行为。承担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指定或移交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事项。

4.承担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咨询,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纠正执法工作中的违法和违纪行为;开展执法纪律检查,规范监督人员执法行为。通报辖区内违反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行为及其行政处罚情况。

5.负责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7.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10.组织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查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11.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抽检工作,查处违法行为,配合省级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

12.负责医疗广告证明审查和监管,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13.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县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指导与考核。

14.开展对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省级下达的卫生应急、处突任务。

15.负责全市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制和卫生知识培训。

16.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的运行管理。

17.承担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18.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管等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共设9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全局行政事务协调和管理,拟定全市和本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拟定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拟定全市及本局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管理,承担单位门户网站、局内局域网及计算机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员网络培训;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公开公示;负责机构人事、文秘事务、会议会务管理、文电处理、机要保密、行政事务、档案管理、固定资产采购、行政后勤事务、安全生产、老干、精神文明、综治、青年、妇女、工会等工作。

2.财务科

负责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和资金使用管理计划,执行财务管理、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工作。完成中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实施及资金管理;负责本局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核算、编制、发放及缴交等工作。制定和完善本局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及相应管理措施。

3.法制稽查科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内部依法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监督局有关法律事务,承担卫生法律法规咨询,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计生执法的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对卫生计生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稽查,纠正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负责接待受理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及查处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质量的评查工作。负责卫生计生法制宣传工作,制定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管理及全市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管理员培训及业务指导。

4.许可受理科

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和分发工作;负责对经评审或审查符合要求的机构、人员申报资料批准后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对外咨询;负责医师、护士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执业变更等工作;负责相关证书的征订、发放管理工作;参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卫生计生许可信息的收集整理;对县区许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5.食品安全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卫生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省级下放到我市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负责省级下达的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织、督促、指导全市开展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医疗机构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负责医疗执业许可申报资料审查、现场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医疗广告审查和监管,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负责医政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传染病防治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医疗感染防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预防接种与疫苗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抽检,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全市公共场所、学校、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与培训,完成协管资料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

8.计划生育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全市开展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规案件的督查督办。负责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行政许可审批的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卫生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9.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指导全市开展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相关行政审批申报资料审查和现场卫生审查。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监督中心的指导下,普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切实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全体执法机构共同努力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57,381.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61,751.8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上年结转195,629.41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32,400.21元,增长2.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底单位新调入12. 单位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57,381.21元,其中:本年收入6,161,751.80元,上年结转195,629.41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61,751.80元(本级财力6,161,751.8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32,400.21元,增长2.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底单位新调入12. 单位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57,381.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357,381.21元,其中:基本支出5,901,751.8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32,400.21元,增长2.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底单位新调入12. 单位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55,629.41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84,370.59元,下降28.81%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房屋修缮加固项目380,000.00元完成,2021年无此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357,381.21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2,400.21元,增长2.1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185.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097.00元,增长3.74%。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人员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4,408.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5,515.00元,增长15.47%。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427,096.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973.00元,增长0.41%。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273.2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6,273.2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356.21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43.79元,下降0.25%。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如开展卫生监督许可、专项执法等活动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4,74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933.00元,增长2.6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652.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6,904.00元,增长28.6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754.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55.00元,增长73.39%。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如工伤、生育险等的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63,916.80元,比2021年减少101,709.20元,下降21.84%。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0,779.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69,665.00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单位新调入2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5,629.41元,其中,重点项目 3个,绩效目标如下:

1.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开展全市双随机工作任务及公共卫生机构检查督导工作

2.2020年市级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开展全市艾滋病防治检查督导及艾滋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3.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年度内开展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公共场所、消毒机构监管,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对业病的监测和监管,保障全市人民健康。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268.00元,较上年增加25,121.00元,增长36.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368.00元,较上年减少8,179.00元,下降)25.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计划压缩公务接待费导致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9,900.00元,较上年增加33,300.00元,增长90.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00.00元,较上年增加33,300.00元,增长90.9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原有车辆1辆,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经批准购置2辆疫情防控特种技术车辆,现有车辆为3辆,因此2021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附件【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3.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附件【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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