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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2-/2021-0313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13
 主题词: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13   作者:市卫生健康委 点击数: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普洱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普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代管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室字〔2019〕49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计划生育协会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室字〔2019〕80号)及《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工勤编制的通知》(普编办〔2019〕22号)文件精神,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工作划转市卫生健康委,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划转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增设相应的职能科室。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下属10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中心、市中心血站、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市紧急救援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2021年,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推动全系统作风持续好转。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忠诚、先锋、活力、担当、品质、廉洁“六个卫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行业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两个责任”,加强对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的监督管理,扎紧制度笼子,筑牢廉政底线。盯紧新问题、新动向,坚决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让崇尚实干狠抓落实蔚然成风,塑造“大医精诚、救死扶伤”形象。    

2.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周边国家疫情仍有反复,缅甸政局变化给疫情防控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国内方面,虽然河北、黑龙江等地聚集性疫情逐渐平息,但进口食品、货品不断检测出阳性病毒,无症状感染者隐匿性传播和由物传人的风险始终存在。边境、陆路、水路、航空等领域交织在一起,疫情防控远未到可以喘口气、歇歇脚的时候,必须严格落实好各项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的底线。一是扎实做好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把疫情堵在国门之外。各县(区)持续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五个管住”措施,严格入境人员管理,坚决执行“14+7”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措施。要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对入境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隔离期人员实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分类管理,切实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要求,确保“应检尽检”和及时发现。做好技术支持和物资援外工作准备,切实推进防控关口前移。做实从境外到国门,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边境防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县(区)为单位,完善细化本地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双提升工程”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必须尽快全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全市今后一段时间达到单检8万份。开展大培训、大演练,让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对口支援人员明白怎么干?干什么?提升实战能力。三是认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第一,严格医院、商场、机场等重点场所扫码、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对冷链物流、海关边检等重点人群的定期检测。第二,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院管理进一步强化院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和医疗、疾控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积极组织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核酸采样员培训,掌握核酸采样技术要点,做好农村地区核酸采样送检工作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坚决落实“院感零容忍”要求。第三,加强重点人员隔离管控。增加设置备足隔离房间,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时不备,隔离要求一人一间,分类分区做好管控措施。加强隔离场所的管理,强化隔离场所组建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隔离点的保洁、送餐、消毒、垃圾处理等工作要进行集中培训,避免发生交叉感染。第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加强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未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五,优先保障已完成第一针接种人员的第二针接种工作,统筹做好其他重点人群接种,逐步提高接种率。严格执行医务人员驻点和接种人员留观规定,加强疑似反应监测和分析,确保疫苗安全有序接种。按照1234567”工作思路,继续毫不松懈的推进“保姆式”疫情防控驻点督导,工作情况定期通报机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本土病例发生,不胜疫情,绝不撤岗!    

3.全面推进健康普洱行动,持续提升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一是努力促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一年度增长不少于2个百分点,力争实现2021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的目标。二是做好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的总结评估工作,和全省同步启动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筹办好总结和启动会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继续保持无经输血传播状态,继续巩固保持治疗成功率达95%以上,力争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继续巩固艾滋病感染者检测发现率、符合治疗条件感染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三是继续巩固和落实常规免疫疫苗接种。以乡(镇)为单位常规免疫疫苗各剂次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适龄儿童常规疫苗真实接种率。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推进“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模式,制定结核病“十四五”规划和完成遏制结核病行动年度工作任务指标。持续开展消除疟疾后防止疟疾再传播。巩固全市消除疟疾防治成果。有序开展重大疾病防控,持续抓好鼠疫、霍乱、冠肺炎、肺结核、登革热、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预防、监测、救治、处置工作严防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介水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是继续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借鉴临沧市试点推广经验,结合健康普洱行动,推进和加强普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完成各县(区)一个试点任务,提高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和随访管理,肇事肇祸患者排查和长效针剂治疗推广应用,加大基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救治,提高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共公卫生机构改革,充分调动疾控和人员积极性,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管理,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疾控体系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云南区域性疾控中心建设。五是抓实妇幼健康体系建设。落实新“两纲”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任务,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核心,统筹保安全和促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重点疾病防治,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各县(区)组织实施育龄妇女健康情况“拉网式”排查,对孕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建册、早管理;市、县(区)医疗保健机构加强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的筛查和专案管理;强化市、县(区)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能力建设,实行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分片包干和对口帮扶;完善信息报送,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人盯人、精准管控、精准服务、严防死守,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抓好妇幼保健院创等及能力达标工作,2021年景谷县妇幼保健院力争通过国家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宁洱县、思茅区妇幼保健院力争通过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达标。规范实施妇幼卫生项目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和绩效考核工作,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辅助生殖技术、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六是加强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用好健康普洱考核的指挥棒,对129项主要指标和26项考核指标开展运行监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推进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4.构建优质的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解决好看病就医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构建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要加快临床医学分中心建设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医联体、专科联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继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巩固提高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晋级成果,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提质达标晋级工程。继续加强“五大中心建设”,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90%建成胸痛中心、70%建成卒中中心70%建成创伤中心85%建成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面启动等级医院评审,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的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开展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二是“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以提供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持续改进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对卫生院等级评审和“一站一中心”建设的帮扶指导力度。扶持一批乡镇级特色专科,帮助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一级手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水平。2021年全市10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50%的一般卫生院均能到达云南省甲等标准,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的县(景东、镇沅、孟连县),要实现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我省甲级标准,并逐步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争取创建1所社区医院,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快医防结合。以基层慢病管理为切入点,不断促进医防融合。加大慢病管理中心和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工作,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密切县、乡(镇)两级联动,建立有效的慢病管理转诊路径和联络机制。以县医院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以村卫生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慢病管理组织,明确目标,将工作做细做实。2021年建成慢病管理中心34个,心脑血管救治站4个。四是加强规范和引导。促进社会办医,按照省级要求启动民营医院等级评审,按照《普洱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核对活动方案》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医疗废物综合整治,加强采供血和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五是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继续组织做好2020年度、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国家、省级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充分调动医院积极性,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公立医院“三个转变三个提高”,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六是积极落实市政府与熙牛医疗科技和东软集团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完成《普洱市智慧健康城市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推进“普洱市健康城市云平台”项目建设。配合完成普洱城市大脑卫生健康驾驶舱和市指挥部“一张图”作战·疫情防控指挥场景搭建。维护并拓展普洱健康码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普洱市一部手机办事通“我要看病”模块建设,2021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预约挂号模块,完成推广普及居民电子健康卡接入改造工作。真正实现全省居民的健康身份统一标识和认证,有效提升居民就诊、健康管理服务体验感。    

5.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为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能力。一是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项目,争取更多的卫生项目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加快推进2019年争取的镇沅县、孟连县2个中医医院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上半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继续加快推进2020年争取实施的市传染病医院、澜沧县边境传染病医院、孟连县和江城县国门医院等35个“双提升”项目,思茅区人民医院、孟连县人民医院等9个债券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景东县中医医院、镇沅县中医医院4个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和2020年争取的1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未完工的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景东县妇幼保健院,确保以上项目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每个县县域内均有1所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市、县(区)新增传染病床位350二是加快推进市级“双提升”工程,3月底前开工建设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建设用地征拆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年底开工建设。三是指导县(区)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并会同市发改委组织上报2021年项目。继续推进与北京医宝科技公司合作的普洱市国际医学康养中心建设项目,上半年签订投资协议,年底启动项目。四是突发公共卫生和紧急救援工作。持续抓好特别重大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防范处置,确保卫生应急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无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加强日常卫生应急运维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卫生应急队伍,按要求配置标准的卫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队伍、物资、车辆、试剂和预案的准备,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任务。每个县(区)均建有1支30人的卫生应急综合队伍,人员编组包括建有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技术骨干。

6.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积极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一是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动态清零。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确保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二是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不能脱贫或存在返贫风险、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风险实行跟踪预警,将因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因返贫风险高的贫困户和致贫风险高的边缘户,作为风险监测对象。将风险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反馈和协调民政、扶贫等部门,将其纳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切实防止脱贫户因病返贫和边缘户因病致贫的发生。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三是建立定点扶贫帮扶机制,持续以往的增收脱贫措施,保证帮扶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减少返贫风险,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路径,注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扶贫措施。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让群众掌握过硬的谋生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进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提升农村党员“双带”能力,调动党员的引领模范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7.认真开展普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普洱市国家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今年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年,确保到2021年底,思茅、镇沅、宁洱、景谷、西盟5个县(区)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荣誉,墨江、景东、江城、澜沧、孟连5县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10县(区)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一是组织市级专家组,对今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5个县,开展市级指导和评审,完成申报资料、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将市级评审意见及申报资料及时报送省级,做好省级技术评估的协调服务。二是指导今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5个县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开展市级检查考核,向省级申报“云南省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先进城区”,做好省级考核验收的协调服务。三是加强对已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荣誉的5个县(区)的监督管理,促进巩固提升工作,确保通过省级考核,保持荣誉。四是指导各县(区)深入开展云南省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巩固和扩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8.坚持中西医并重,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启动实施中医优势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行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2020年前投入使用的县级中医医院100%综合服务能力达标。二是抓好中医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做好市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工作。认真推进云南省第五批中医药师带徒工作。积极开展2021年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对2020年申报成功的高层次人才做好培养工作。做好2021年申报的7个院内制剂的研发工作。抓好云南省基层名中医工作室的建设工作。三是加快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应急机制。探索将中医药纳入重大传染病诊疗方案,实行共同会诊机制。配合做好中医疫病防治医疗队培训工作    

9.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龄健康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快体系建设。推动老年医疗资源布局,9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20%。二是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工作。加强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老促会的领导和指导工作。三是根据《普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三年全面铺开,五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分阶段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计划在全市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示范活动,2021年思茅区建成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2年各县(区)建成不少于1个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机构。    

10.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提升适应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一是科学编制普洱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科学确定主要发展指标,研究提出一批标志性的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提高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二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加强医教研协同,实行有计划的人才梯队培养,加快人事薪酬与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建设高质素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三是做好其他工作。科学谋划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乡镇卫生监督员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依法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稳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认真开展政府采购三年专项行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热哨点诊室乡村卫生健康队伍建设工作。抓好宣传、健康教育、对外合作、干部保健离退休干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物安全、保密、河长制、平安建设、反恐怖等工作。    

、预算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管执法局、市中心血站、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0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1571人。在职实有38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6人,财政差额补助1325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178人。    

离退休人员66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57人。    

车辆编制66辆,实有车辆6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59,494,289.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936,213.7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1,676,817,529.4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407,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220,000.00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04,891,522.04元,增长11.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医疗单位事业收入增加2.项目预算经费增加;3.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9,049,759.67元,其中:本年收入213,936,213.75元,上年结转65,113,545.92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936,213.75元(本级财力213,936,213.75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42,272,192.64元,增长17.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增加。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59,494,289.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400,311.21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07,713.75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666,021.28元,下降0.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本年一般公用支出;项目支出54,187,777.22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8,779,277.22元,增长113.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的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936,213.75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1,046,021.28元,下降8.96%。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2,152.27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085.27元,增加3.04%。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11,608.48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471.52元,下降1.5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486,277.15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9,962.85元,减少1.96%。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00,000.00元,下降26.6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8,5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0,000.00元,增加6.18%。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91,419.21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0,362.79元,减少9.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35,063.44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8,051.44元,增长49.7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396.38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529.38元,增加98.38%。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0,000.00元,增加100%。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0,000.00元,下降33.33%。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79,398.47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91,593.53元,减少24.8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普洱市人民医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省委联系专家联系服务经费,用于发放我院省委联系专家师尚泽同志的联系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周良辅院士团队科研平台神经疾病协作诊治中心、邬玲仟专家工作站、姜小清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与维护(科技平台建设补助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9,755,618.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8,064.00元,增长2.7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89,926,48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646,495.00元,增长5.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发放及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784,216.8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84,216.8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0,923.1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50,923.15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结核病防治项目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43,9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743,9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的支出。    

普洱市中医医院: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专家工作站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40,940.4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1592.45元,增长2.3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28,558,036.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0,728.00元,增长0.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5,747.04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747.04元,增长357.47%。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36,24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5,948.00元,增长520.61%。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16,836.3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4,616.27元,增长7.3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21年预算数为21,137,600.80元,比2021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2元,下降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    

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87,6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0元增加287,6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测采样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4,575.00元,比2020年预算数1,601,979.00增加62,596.00元,增长3.9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及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171.20元,比2020年预算数1,262,476.00元减少1,145,304.80元,减少90.72%。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减少多的原因是单位在预算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时错误,只预算了一个月缴费金额,单位在2021年做了保险缴费预算追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765.27元,比2020年预算数71,981.00元减67,215.73元,下降93.38%。主要用于:缴纳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多的原因是单位在预算2021年保险缴费时错误,只预算了一个月缴费金额,单位在2021年做了保险缴费预算追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51,215.24元,比2020年预算数13,541,093.00元增加1,310,122.24元,增加9.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905,897.71元,比2020年预算数0元增加1,905,897.71元,增加100%。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支出及传染病督导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21年预算数为2,526,228.47元,比2020年预算数1,030,000.00元增加1,496,228.47元,增长145.26%。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支和传染病督导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325,043.92元,比2020年预算数0元增加325,043.92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支和传染病督导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4,090.10元,比2020年预算数1,131,124.00元减少1,057,033.90元,下降93.4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在预算2021年保险缴费时错误,只预算了一个月缴费金额,单位再2021年做了保险缴费预算追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7,661.36元,比2020年预算数411,318.00元减少373,656.64元,下降90.8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在预算2021年保险缴费时错误,只预算了一个月缴费金额,单位再2021年做了保险缴费预算追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631.71元,比2020年预算数54,491.00元增加22,140.71元,增长40.63%。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0元增加2,0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专项经费支出用于各县级疾控设备购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3,811.20元,比2020年预算数1,607,256.00元减少313,444.80元增长1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84,914.08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373.08元,增长0.1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发放2021年退休人员待遇和生活补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38,884.1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5,160.10元,增长15.38%。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076.7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230.30元,下降11.29%。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9,384,026.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9,028,759.00元,下降66.97%。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08,153.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9,527.00元,下降16.43%。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30,490.56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5,879.56元,增长24.90%。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5,249.1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402.10元,增长82.02%。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工伤、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04,338.2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3,815.80元,减少20.43%。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省委联系专家慰问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851,183.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7,770.00元,增长1.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31,8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31,8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两个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46,881.1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1,444.90元,减少4.6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7,163.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3,686.00元,减少15.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444.8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06.80元,增长6.6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305.5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7,305.5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端午节百草根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1年预算数为21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民族医药研究工作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927.8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9,656.20元,减少24.1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096.68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883.68元,增加9.0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72,672.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7,316.00元,减少20.7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中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185.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097.00元,增长3.74%。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4,408.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5,515.00元,增长15.47%。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427,096.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973.00元,增长0.41%。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16,273.2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6,273.2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356.21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43.79元,下降0.25%。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如开展卫生监督许可、专项执法等活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4,74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933.00元,增长2.6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652.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6,904.00元,增长28.6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754.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55.00元,增长73.39%。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如工伤、生育险等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63,916.80元,比2021年减少101,709.20元,下降21.84%。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普洱市中心血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5,166.06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57.94 元,下降0.54%。主要用于:发放9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用于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42,827.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1,155.00元,下降12.1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373.9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676.10元,下降12.1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527,762.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71,816.00元,增长8.95%。主要用于:采供血工作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试剂耗材费、差旅费、采供血车辆燃油费、设备购置费、临时工工资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39,025.72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462.28元,下降2.1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152.76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156.76元,增长2.5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988.5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653.55元,增长34.4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88,166.45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0,484.55 元,下降22.1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普洱市紧急救援中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7,07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7,07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6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6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5,566,394.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566,394.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支出,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部门机动费等),单位建设项目前期支出,普洱市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项目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4,12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4,12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卫生应急能力培训支出、紧急救援物资采购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0,89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89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7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77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25.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925.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支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28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28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72,661,95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2,661,95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48,047,48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8,047,48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8,869,698.9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869,698.95元,项目支出0.0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43,532,58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3,532,58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979,131.7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79,131.78元,项目支出0.0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959,245.8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59,245.83元,项目支出0.0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51,277.0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51,277.01元,项目支出0.0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95,886.8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95,886.80元,项目支出0.00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4,337,583.1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337,583.12元,项目支出0.00元)。    

1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07,766.1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3,504.00元,项目支出1,014,262.11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10,60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880,602.0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57,6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57,680.0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17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175.0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5,643.0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1,138.00元,项目支出24,505.05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0,43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1,138.00元,项目支出9,300.00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73,562.79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9,304.00元,项目支出374,258.79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31,838.7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8,558.00元,项目支出3,093,280.78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款)2021年预算数为159,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9,800.00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3,467.9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6,500.00元,项目支出256,967.97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66,732.3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3,265.00元,项目支出343,467.38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75,23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7,335.00元,项目支出117,900.00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362,550.2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362,550.20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95,97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95,970.00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484,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484,000.00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款)2021年预算数为62,38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2,38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款)2021年预算数为733,86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33,865.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33,940.1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0,050.00元,项目支出163,890.17元)。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款)2021年预算数为1,244,873.66,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13,258.00元,项目支出431,615.66元)。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5,202,843.0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99,587.00元,项目支出4,703,256.07元)。    

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67,55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67,555.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1,317,870.2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317,870.26元,项目支出0.00元)。    

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245,05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9,050.00元,项目支出136,000.00元)。    

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36,435.0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0,000.00元,项目支出46,435.04元)。    

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助学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1,792,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792,800.00元)。    

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52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20,000.00元)。    

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2,964,1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964,100.00元)。    

39.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40.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1年预算数为525,34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25,342.00元)。    

41.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21年预算数为9,988,3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988,380.00元)。    

42.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2021年预算数为1,60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600,000.00元)。    

43.资本性支出(类)拆迁补偿(款)2021年预算数为11,441,539.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1,441,539.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37,4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077,600.00元,增长210.82%。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637,585.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637,585.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22,4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7,200.00元,增加9.96%。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6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760,000.00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86,277.15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29,962.85元,下降1.96%。主要原因为压减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120,795.81元,其中,重点项目17个,绩效目标如下:    

1.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绩效目标是:着力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能力提升、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医疗服务体系汇总的主体作用,提高公立医院运行质量和效率,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合理配置医疗服务资源,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全科医生培养(对下转移)市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全市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逐步形成促进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环境,逐步改革完善全科医生管理及薪酬制度,提升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完成全科医培养补助29人,每人设配套经费10,000.00元。    

3.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对下转移)项目,绩效目标是:为贫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降低项目地区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全市营养包发放率达到 8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户 6-24 月龄婴幼儿发放率达到100%;有效服用率达到90%提高贫困地区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 80%以上    

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个人参合补助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强化医辽结合,完善防治服务模式加大患者主动发现和筛查工作提升患者信息录入质量,提高系统管理效率规范患者诊疗管理做好患者督促服药和完善质量控质加强耐多药结核病、双重感染、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人群防控推进结核病健康教育。    

6.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强化医辽结合,完善防治服务模式加大患者主动发现和筛查工作提升患者信息录入质量,提高系统管理效率规范患者诊疗管理做好患者督促服药和完善质量控质加强耐多药结核病、双重感染、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人群防控推进结核病健康教育。    

7.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是: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中医药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2021年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特别扶助补助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对下转移)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实施紧缺人才培养项目,为各县区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麻醉和康复医师培训、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为基层培养相关专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县级开展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管理能力。    

10.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对下转移)市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11.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深入推进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医疗救治、关怀救助、行为干预等工作,实现“一个下降、两个消除、三个90%”目标,即:总体疫情下降;消除输血传播、消除母婴传播(控制在2%以下);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12.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配套补助项目,绩效目标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13.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市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实施定向委培医学生项目将有效缓解基层“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使基层卫生人才得到有效补充和培养,从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14.2021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少生快富市级补助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和村民小组计划生育服务员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全市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做到无拖欠、无挪用;加强计生宣传员管理,推行绩效联酬,结合工作考核兑现补贴,促进计生宣传员高效履职并提供优质服务;    

16.以奖代补精神病障碍监护项目,绩效目标是: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治疗康复工作实施“以奖代补”方法,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妥善看护好居家患者,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肇事肈祸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全市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9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满意度达95%以上。    

17.健康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市级配套项目,绩效目标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合计5,0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4,5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15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0.0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9,175.17元,较上年增加154,986.17元,增长34.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变化原因2020年和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5235.00元,较上年减少35,864.00元,下降16.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4次,共计接待2638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3,940.17元,较上年增加190,850.17元,增长78.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940.17元,较上年增加190,850.17元,增长78.5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    

增加的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出差次数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附件【附件3: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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