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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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390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0年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9号)和《中共普洱市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9号)精神,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能有:
(1)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区)外事工作。
(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3)接待来访国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4)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5)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普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
(7)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负责提供邻国周边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
(8)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普洱区域采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9)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0)指导和管理普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11)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2)有关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分工。中共普洱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市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中共普洱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的统筹协调。普洱市商务局、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设立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加强党对地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外事工作宏观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的权威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党委外办各项工作制度,以《关于加强党对地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制定印发了《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统筹地方外事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主动了解并及时报告各县(区)在成立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推进党委外办实体化运作、政策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建制之初理顺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外事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部署方向不偏离。
2.紧紧围绕中央外交战略部署,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找准互利共赢契合点,深化我市对外交往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合作交流,全市对外交往合作成效明显。
(1)充分发挥机制平台作用,统筹推进与周边国家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各领域的合作交流,全市对外交往合作成效明显。2019年3月,组织召开中国普洱市与老挝丰沙里省第九次外事协调机制会议,总结双方在经贸往来、人文交流、教育医疗、边境管控、禁毒防艾等多领域的交往合作成果,并对今后合作方向达成共识。协助邀请老挝丰沙里省委书记、省长坎坚·翁坡希率代表团访滇出席2019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2019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省长论坛、第2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主论坛及中国-南亚省市长论坛,期间与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施劲松会见,双方表示,在“一带一路”“澜湄合作”框架下,普洱市与丰沙里省高层交往密切,友城关系不断巩固,为双方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普洱市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全面深化与丰沙里省在多领域的交流合作,提升合作水平,扩大合作成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协助普洱学院举办2019澜湄教育合作(普洱)论坛,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个国家的高校代表参加论坛并围绕高等教育交流合作、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高校间开展联合培养、联合研究和学术交流以及学分互认互换进行专题讨论和交流。普洱市委书记卫星作《扩大教育开放合作造福澜湄流域国家人民》主旨演讲,建议搭建好国际化教育交流合作大平台,畅通学、研、产信息交流服务渠道,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与模式,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参会的33所高校代表共同签署了《澜沧江-湄公河流域高等教育合作倡议书》。截至2019年,周边国家共有1251人到普洱就读,从2019年开始,普洱市每年将对来自澜湄国家的留学生提供55个奖学金名额,鼓励各国优秀青年学子到普洱学习深造。2019年9月16日至20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丰沙里省教育体育厅副厅长印・腊占派带领丰沙里省全省7个县的28名小学校长组成的代表团到普洱市就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进行友好交流,普洱市与老挝丰沙里省的三对学校(江城县思源实验学校与约乌县乌德完小、思茅区第三小学与丰沙里县忠芒完小、墨江县民族学校与本怒县诺萨旺完小)相互结为友好学校,进一步深化了双方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交流。2019年10月15日至18日,普洱市外办邀请老挝丰沙里省外事协调组访问普洱市,普洱市副市长杜建辉会见并宴请老挝丰沙里省外事协调组一行。10月17日,以市外办主任赵瑜为组长的普洱市外事协调组与以省外事厅厅长桑玛尼•印达翁为组长的老挝丰沙里省外事协调组举行了双方外事协调组第十次会谈。2019年10月18日,中老两国青年在普洱学院共同举办“青年携手共奋进,共建中老命运共同体”青年论坛。一起探讨“一带一路”背景下,如何进一步促进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2019年10月21日,中联部为老挝举办全国县委组织部长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到普洱市委党校和思茅区倒生根社区参观考察基层党建工作。2019年10月28-31日普洱市卫健委派出艾滋病联防联控项目工作组,前往老挝丰沙里省开展国家卫健委澜沧江—湄公河跨境艾滋病联防联控项目2019年度业务交流工作,进行双边会谈,并举行援助医疗物资交接仪式。2019年11月3日至7日越南奠边省外事厅阮公山厅长率外事代表团一行到普洱市交流访问。11月6日,普洱市外办与奠边省外事厅进行了工作交流。双方一致认为要为普洱市和奠边省的交流发展搭建平台,深化“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服务好中越命运共同体。 11月6日下午,普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国云会见越南奠边省外事代表团阮公山厅长一行。
(2)全面提升外事礼宾礼仪接待工作水平,为我市重大外事活动及重要外宾接待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配合做好第二届普洱国际精品咖啡博览会开幕式背景板中英文审定,外宾会见、宴请翻译及外事礼仪指导工作。协助做好香港新华集团蔡冠深主席一行6人访普接待事宜,新华集团在普投资发展普洱茶、咖啡项目,并与我市就绿色农业,绿色康养、文化旅游等方面项目合作交流意见。为加拿大驻重庆总领事戴杰豪赴普考察、菲律宾橡胶生产与管理研修班、中缅边境地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在普举办,10月24日在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举行的“茶文化景观保护研究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10月17日在普洱太阳河国家公园举行的以“和平绿色•普洱生态”为主题的第五届普洱绿色发展论坛暨第二届和平绿色生态文化旅游论坛,11月7日—10日,美国国会助手团一行18人赴普洱市考察访问,2019年11月24-26日,法国利布尔讷市圣埃米利永葡萄酒委员会总经理弗朗克·比纳尔访问普洱;2019年11月25日-27日,乌干达驻华大使克里斯普斯·基永加和UCDA代表团赴YCE进行了中乌咖啡合作细节的确定,2019年12月26日至28日为宣传报道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自贸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健康生活目的地的建设情况,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特邀全国政协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主席、新华集团董事局主席蔡冠深率港澳媒体云南采风团一行23人,于2019年12月26日至28日赴普洱考察等重要外事交往活动提供规范高效的礼宾礼仪接待,为扩大普洱影响力、提升普洱城市品牌做出努力。
3.发挥外事职能优势,促进边境和谐稳定。一是加大边境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边境交往与合作。扎实宣传、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加强与公安、边防、海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边境出入境秩序和贸易秩序,熟悉边境情况,依法管理边境和相关贸易活动,为我市与邻国地区的和谐稳定及健康的贸易往来搭建平台,提供保障。二是切实加强边境信息的调研、研判及上报工作,为国家总体外交、省外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截至10月,共上报边境信息12条。三是加强界务维护和边境管理。筹备开展中缅联检,启动中缅联检内查工作,加强与邻国周边地区在教育、文化、商贸、卫生、森林防火、禁毒防艾、警务合作等方面的联系,为各领域机制合作积极搭建平台,做好服务。2019年审批因公出境15批41人,其中老挝3批6人,缅甸10批33人,越南2批2人。顺利完成了缅甸掸邦第二特区官员入境就医的报审、陪护7批8人次。2019年10月21日至25日,省外办王伟副主任率督导组一行在市外办王波副主任陪同下,对中缅边界第三次联合检查内部调查工作开展调研和督导检查。四是坚持外事为民,积极开展领事保护工作。处置涉外事件4件,有效维护了中方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切实加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要求。根据云南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省外办批复,严格执行2019年度出访计划规定。在因公出国(境)团组建立临时出国党支部,将意识形态、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纪律、外事纪律、保密工作、国家安全等纳入因公出国(境)团组出国行前教育内容,2019年进一步完善了在出国人员中签署《承诺书》工作,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做好因公出国(境)各项工作,2019年计划启动6个团组,已出访3个团组(普洱市青联友好交流代表团赴香港、澳门6人;普洱市招商引资和咖啡博览会推介代表团赴日本、韩国6人;普洱市友好代表团访问老挝丰沙里省和越南奠边省莱州省、6人)。积极派员参加省外办组织的全省因公出国(境)业务培训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6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和劳务派遣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4,493,895.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3,895.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461.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4,493,895.35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144.35元,占总支出的77.20%;项目支出1,024,751.00元,占总支出的22.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461.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9,144.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598.8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4,75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137.6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减少。境外出访费用165,900.00元,出国经费10,059.00元,侨务工作经费50,000.00元,边境管理及对缅工作经费150,000.00元,外事工作经费150,000.00元,国内经费42,000.00元,外事及友城工作经费397,610.00元,2017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39,182.00元,2018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20,000.00元。主要支出为:办公费39,161.08元,印刷费31,657.32元,水费2,306.15元,电费2,301.12元,邮电费17,825.99元,差旅费169,108.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1,850.00元,公务接待费33,681.00元,劳务费6,000.00元,委托业务费290,777.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06.50元,其他交通费用41,16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202.00元,办公设备购置62,4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5,21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3,895.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461.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0,63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82,176.1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1.23%;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848.66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6.78%;资本性支出67,61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99%。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1,95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21,782.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63.7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634.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7.2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540.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8.99%。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5,44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2,745.6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7.6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062.8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3.8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41.39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8.5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8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35,854.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714.00元,支出决算为305,537.50元,完成预算的11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51,8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06.50元,完成预算的2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81.00元,完成预算的62.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5,351.98元,下降2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8,950.00元,增长30.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146.38元,下降7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155.60元,下降67.3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增加导致因公出国(境)费增加;根据工作需求从公车平台租车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接待外宾团组数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1,850.00元,占82.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06.50元,占6.25%;公务接待费支出34,581.00元,占11.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1,85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4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境外出访费用251,850.00元。开展工作情况:普洱市招商引资和咖啡博览会推介代表团赴日本、韩国进行招商引资;普洱市拉祜族文化协会考察团组赴台湾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06.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06.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事常规工作(边境管理及对缅工作、外事及友城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8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5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3,929.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1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77人)。主要用于老挝、缅甸、越南、法国等相邻及友好城市政府来访团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569.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91.69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原则按实际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060.03元,水费5,447.75元,邮电费4,521.12元,差旅费38,012.00元,公务接待费900.00元,工会经费27,639.00元,福利费27,6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350.7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资产总额167,706.9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55,925.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781.1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79.5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0元,固定资产增加34,18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4198.54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6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件(公开9表-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3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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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710504884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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