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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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3901000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2010年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简称普洱市外侨办,其主要职能有:
(1)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区)外事工作。
(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3)负责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普洱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普洱市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4)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
(5)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普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普洱段)、中越边界(普洱段)、中老边界(普洱段)进行联检。
(7)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8)负责提供邻国周边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9)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普洱区域采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10)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1)指导和管理普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12)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3)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普洱区域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
(14)负责制定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15)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16)协助普洱市人民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县(区)侨务工作。
(17)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市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18)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需请市级以上领导会见华侨华人(含新移民,不含政府官员,下同)、港澳同胞的重要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19)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侨务文化交流。
(20)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
强化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定《普洱市关于加强党对地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充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大外事”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形成了市委统一领导、部门合力推动的外事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普洱市与老挝丰沙里省党政代表团第五次会谈纪要精神
为贯彻落实周边外交方针政策,落实普洱市与老挝丰沙里省党政代表团第五次会谈纪要精神,将纪要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解,找准双方互利共赢的契合点,不断加强和深化了普洱市与老挝丰沙里省之间在各领域的交往与合作,为助推周边邻国地区脱贫攻坚做出应有的贡献。人才培训方面:为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中老两国友谊,向周边邻国地区推广中国经验、中国技术,市人社局、市职教中心、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妇联、江城县、普洱学院等部门为老挝丰沙里举办茶叶种植加工、石斛种植、IT技术及教师培训9期183人次。农业方面:3月,宁洱县农科局与老挝丰沙里省本贷县农林局建立友好交流单位。4月,实施丰沙里省沼气(5套)和网箱养殖(4口)示范项目。5月,老挝丰沙里省农林考察团赴市农业局商谈合作事宜,赴宁洱县学习黑木耳种植技术,借鉴我市产业扶贫经验。6月,经双方项目小组论证,投资150万元的本怒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援建项目启动。卫生方面:1月19日,市人民医院--老挝丰沙里省医院正式开通远程可视医学诊疗中心,为双方友好城市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禁毒方面:会同财政、公安部门完成了向丰沙里省捐赠价值200万元的禁毒器材。
(3)统筹协调,加快对外交往工作步伐
“请进来”方面:参与普洱国际精品咖啡博览会筹备,借助越南、老挝、泰国、马来西亚、孟加拉驻昆总领馆,积极宣传推介博览会。抽调活动翻译人员,做好外媒采访报道的协调服务。精心安排来自国际咖啡组织、精品咖啡协会和咖啡品质学会等30名国内外行业顶级专家的会见、会谈和宴请活动。为探索泛亚铁路通车后泰国清孔县与宁洱县的物流合作,清孔县长应邀赴宁洱考察交流。同时,做好韩国、日本、汤加等21国驻华使馆外交官、法国驻成都总领事、驻昆总领馆官员、丰沙里省高层互访代表团、养在普洱-2018端午百草根节、第十三届茶博会等7批重要代表团123人的访普考察接待。严格按照外事工作要求,严谨、主动、热情服务,受到了外交部、省外办、市委、市政府及外宾的一致好评。
“走出去”方面:发挥外侨职能优势,积极做好“走出去”牵线搭桥协调服务。4月,应世界咖啡组织邀请,云南国际咖啡交易中心代表中国作为正式观察员参加了在墨西哥城召开的世界咖啡组织第121次理事会,为推动中国加入世界咖啡组织奠定更坚实基础。截止12月,办理因公出国报批手续8个团组56人(含一个培训团15人),分别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坚果果蔬产业合作项目、赴美国墨西哥参加SCA第30届全球精品咖啡博览会、赴法国瑞士参加培训等。办理双跨团组14批15人。为相关部门走出去开展合作提供办证协调服务,审批因公出境33批130人次。公安、边防、农业、卫生等部门积极与老挝、缅甸、越南邻国地区开展会谈、会晤。
经贸方面:6月,中老民间经贸文化交流中心主体工程竣工。33户境外替代企业种植橡胶、茶叶等127万亩,铲除了毒源,增加了当地群众的收入。
文化方面:成功举办中老越三国国际丢包狂欢节和墨江国际“双胞胎”节。来自老挝丰沙里省和越南奠边省奠边府市、勐念县、莱州省勐碟县共计230人的文体代表团齐聚江城,参与第五届中老越三国丢包狂欢节射弩、陀螺、丢包、牛体彩绘、“边地之花”选美比赛及三国边境商品交易会、民族民间艺术品展和巡游、展演活动,增进了友谊,促进了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和双边多边交流合作。4月29日-5月1日,“哈尼情,墨江韵”第十四届中国·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暨哈尼太阳节)在墨江县举行。来自俄罗斯、印度、韩国、乌克兰、土库曼斯坦、委内瑞拉、美国、阿根廷、塞浦路斯、马来西亚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2对外籍双胞与国内上千对双胞相约墨江。不分国界、种族的双胞们在北回归线标志园结下同心锁,种下双胞树,开展多彩的双胞联谊活动。9月,积极为美国国家地理《中国:神奇的动物王国》普洱摄制组、韩国KBS光州电视台考察拍摄提供协调服务。
教育方面:4月,澳大利亚悉尼圣奥古斯汀男生学院访问团一行16人,对墨江一中进行为期7天的交流学习访问。目前,在普洱国门学校就读的周边国家中、小学生超过1000余人。普洱学院在校留学生305人,其中老挝留学生达300人,新招录70人,创国内一所大学接受一个国家留学生最多的学校。
卫生方面:与老挝、掸邦第二特区继续开展艾滋病防控合作项目。圆满举办来自国内以及老、缅、越、泰、柬800余名专家、代表参加“养在普洱-2018端午百草根节传统医药学术”交流系列活动。
(4)共赢发展,着力推进对外交往合作机制平台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与越南奠边省和莱州省的交流合作机制。2018年5月,普洱市外事代表团一行7人赴莱州省进行外事工作交流访问,就共同关心的边境管理和维护边境安全、环境保护、金融、各边境县城的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坦诚深入的交流和磋商。2018年5月,江城县代表团赴奠边省勐念县进行合作会谈。
巩固和发展友城交流合作关系。通过合作领域的拓宽和合作层次的深化,进一步促进双边多边的共赢发展。元旦期间,丰沙里省委书记坎坚·翁坡希率代表团赴普开展两年一次的高层互访,市委卫星书记会见了代表团,双方签署会谈备忘录,回顾交流合作情况,明确今后两年的合作方向。第五届南博会期间,应组委会主任阮成发的邀请,丰沙里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片·李拉翁出席相关活动。2018年4月,法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总领事满碧滟一行访问普洱,双方表示茶酒共展有力地说明了利布尔讷市与普洱市的友好合作关系,希望进一步加强红酒和茶文化的交流合作。在市级友成框架下,思茅二小继续加强与泰国彭世洛市醒民华文学校在教育教学、茶艺、民族舞蹈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加强双方坚果产业的合作,2018年10月21日,普洱市与新西兰吉斯伯恩市签订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
(5)发挥外事职能优势,促进边境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边境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边境交往与合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加强与公安、边防、海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出入境和贸易秩序。二是切实加强边境信息的调研、研判,为国家总体外交、省外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多次赴缅甸掸邦第二、四特区、老挝丰沙里省等地就边境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会谈会晤,深入边境一线专题调研,截止11月,共上报边境信息45条。三是加强界务维护和边境管理。加强与邻国周边地区在教育、文化、商贸、卫生、森林防火、禁毒防艾、警务合作等方面的联系,为各领域机制合作积极搭建平台,做好服务。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及时与外方就共同治理国际界河、规范界河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佤邦政府成立工作组,就界河倾倒垃圾、违规打挡墙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整治。四是积极发挥市、县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整合成员单位资源,强化沟通协调。五是坚持外事为民,积极开展领事保护工作。制定《普洱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功处置涉外事件6件,有效维护了中方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11月,被省外办评为2018年度界务工作先进单位。
(6)发挥地缘人文资源优势,不断增进公共外交和人文交往
充分发挥地缘相连、人文相近、资源相似的优势,通过民间交流交往的深入和拓展,逐步扩大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领域,提升侨务交流合作层次和水平。一是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营造“知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编制“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办事指南简版、完整版和业务手册,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服务水平。依托云南乾楷律师事务所成立为侨法律服务部,提供为侨法律服务。对镇沅县侨眷苏桂英要求落实政策信访件进行调查,对当事人给予交心谈心,当面回复。利用“普法日”,发放“一法两办法”和归侨侨眷认定宣传册1000余份。二是鼓励支持民间交流交往,以民心相通促进贸易畅通。目前,全市正借助三国丢包节和双胞胎节的有力宣传效应,整合多种优势资源,全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提高普洱对外开放水平。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实施侨务精准扶贫。为澜沧、西盟县归侨侨眷开展种养殖业技能培训2期,在澜沧、西盟县实施“小额贷免扶补”项目,重点扶持白芨、青饲料种植及养猪业。四是加大华文教育力度,鼓励境外华校扩大办学规模。办理外派教师延聘手续7人,新增外派2名。目前,我市共派出景谷、镇源、景东、澜沧及思茅区教师9名赴老挝、缅甸华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继续鼓励支持境外投资企业中老友谊学校扩大办学规模,目前有幼儿、中小学、职业教育部1132名学生,老挝教师31人,中文教师15人。五是涵养侨务资源,加强侨务交流。精心安排老挝琅勃拉邦新华学校、南塔寮龚华文学校、美籍华人著名爱国将领龙云之子龙绳德、泰国清迈商会李雄英、意大利—中国贸易促进会“2018一带一路”云南投资考察团等共计57人的赴普考察接待,积极向其宣传国家、普洱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鼓励侨领侨胞办好华校、来普投资兴业。六是积极参与东盟华商会。为爱伲庄园咖啡公司、健和堂生物开发公司参加“华商走进云南 云品走向世界”宣传推介活动做好协调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4,464,43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4,434.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7年4,699,006.01元对比减少234,571.8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出国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4,464,434.18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545.49元,占总支出的74.09%;项目支出1,156,888.69元,占总支出的25.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7年度支出4,699,006.01元对比减少支出234,571.83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366.96元,占总支出的64.55%,项目支出1,665,639.05元,占总支出的35.45%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出国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7,545.4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6%。与2017年度日常支出3,033,366.96元对比增加274,178.5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保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6,888.69元。与2017年度1,665,639.05对比减少508,750.3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出国团组减少。边境管理及对缅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0元,侨务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出国经费支出250,990.60元,外事及友城工作经费支出520,000.00元,会议费支出8,080.00元,外侨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2017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支出20,818.09元,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支出57,000.00元。主要支出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06.3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4,593.69元,办公费53,769.55元,印刷费10,490.00元,邮电费14,961.75元,差旅费167,37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92,900.00元,会议费8,080.00元,公务接待费103,978.60元,劳务费8,500.00元,委托业务费41,906.3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155.88元,其他交通费费用39,330.7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940.90元,办公设备购置11,00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4,434.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4,699,006.01元对比减少234,571.8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出国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94,69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17,016.65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8.13%;商品和服务支出1,166,675.04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1.5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00%,其他资本性支出11,005.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3%;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92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7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856.8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81.6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7,00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6.82%。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9,68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0,634.4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56.87%;公务员医疗补助74,638.8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15.69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63%。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1,12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201,124.8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4,402.00元,支出决算为390,889.48元,完成预算的253.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2,9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252.88元,完成预算的95.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52.88元,完成预算的95.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736.60元,完成预算的184.2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的团组;接待外宾人数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36,692.36元,下降4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60,256.16元,下降57.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1.30元,下降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634.90元,下降41.7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团组减少及公车改革的有效措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2,900.00元,占49.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252.88元,占23.60%;公务接待费支出105,736.60元,占27.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2,9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境外出访费用163,200.00元;境外坚果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费25,800.00元;国内段差旅费3,9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普洱市坚果产业合作项目代表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项目洽谈和交流合作访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252.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252.8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事侨务常规工作(边境管理、侨情调研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736.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736.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85,314.6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402人)。主要用于老挝、缅甸、越南、法国等相邻及友好城市政府来访团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361.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37.14,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正常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358.80元,印刷费900元,邮电费6,820.05元,差旅费72,767.00元,培训费4,670.00元,公务接待费1,758.00元,福利费4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97.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5,9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0.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657,576.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657,576.0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980.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0元,固定资产增加49,9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11,0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3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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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2111729537.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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