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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外侨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03-07   作者:市外侨办 点击数:  
 索引号:  1031-04_A/2018-0307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07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外办  文  号: 

普洱市外侨办  

2018年度部门预算  

 

 

 

 

 

 


 

O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普洱市外侨办预算编制情况  

三、普洱市外侨办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普洱市外侨办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普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基本职能有外事和侨务两大方面。  

外事方面有1.服务中央总体外交,构建和谐边界。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2.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3.负责管理普洱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组织实施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普洱段)中越边界(普洱段)中老边界(普洱段)界碑、界桩、界线进行联检、内查工作。4.承办有关领事事务;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普洱市采访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5.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指导和管理普洱市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6.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审批。7.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侨务方面有:1.调查了解普洱市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上级侨务部门及地方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的调查了解,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2.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普洱市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3.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侨务经济投诉工作。4.指导、推动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弘扬中华文化。5.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工作目标  

2018年,着力抓实对外交往合作机制平台建设  

2.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外事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重要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机遇,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开放合作,着力抓实与周边邻国的合作。做好外事、侨务信访工作及涉外、涉侨协调、服务工作。  

3.主要措施  

对老合作方面。推动勐康口岸通关便利化,积极促成勐康国际口岸建设,做活口岸经济。对越合作方面。进一步加强与越南莱州省和奠边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旅游等交流与合作。推动地方层面的边民互市,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力争实现龙富阿巴寨通道人流、物流的畅通,为龙富通道升级为口岸创造条件。

对缅合作方面。要通过公共外交、民间外交、人文交流巩固和扩大与缅甸北部地方政府合作,积极探索普缅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促进双方社会经济发展和边境稳定,促进勐阿边合区建设,实现对缅开放新突破。  

扎实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地缘、人文优势,打好老、缅、越三个邻国周边的人文基础。  

      着力抓实侨务各项工作。通过云南同乡会、中老越三国国际丢包狂欢节等平台,鼓励支持民间交流交往,以民心相通促进贸易畅通。做好侨法宣传工作,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大华文教育力度,做好教师培训、教材免费发送、外派教师、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对外文化交流和同乡联谊等交流活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侨务精准扶贫。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按照科学化、规范化要求做到基础数据真实、重点工作突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公开、透明、规范。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人员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普洱市外侨办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外侨办财务总收入37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2.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外侨办财政拨款收入378.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5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72.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58万元,占总支出的82.57%,项目支出66万元,占总支出的17.4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主要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外侨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5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社会保险支出5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3%。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344.96万元对比增加33.6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外侨办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万元,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和交通费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120.6万元对比减少54.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普洱市资金短缺,原则只保工资。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72.5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7.62万元,增加8%  

1.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96.74万元,比2017年算数增加137.94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9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或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无此款项预算。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3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5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4.2101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5.8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25万元,增长25.7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5.210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25.8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6.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普洱市外侨办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00万元。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普洱市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7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21万元,增长6.4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外侨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普洱市外侨办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普洱市外侨办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不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不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普洱市外侨务办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4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万元,公务接待费5.74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39.93万元预算数减少24.49万元,同比下降61.3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是没有安排出国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普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74万元,较207年的27.73万元减少21.99万元,同比下降79.3%。根据财政工作预算调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老挝、缅甸、越南、泰国外宾接待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普洱市外侨办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万元,较2017年的12.2万元减少2.5万元,同比下降20.49%。根据财政工作预算调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7万元,主要是由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导致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外事侨务工作中边境管理及侨民回访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外侨办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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