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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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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400401000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置就业与政策权益科、拥军优抚与褒扬军休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扣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聚焦裉节、攻坚克难,用好“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推动各项工作绽放蓬勃活力、引领精彩蝶变,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工作的显示度、辨识度、贡献度。 1.深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打造“老兵永远跟党走”思想政治品牌,举办“老兵宣讲”33期,受众3620人次,挖掘退役军人典型事迹11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44场次,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各类媒体宣传1100余次。 2.有序稳妥推进安置就业。以“提速提质、精准安置”为目标牵引,到驻普部队开展政策宣讲1次、举办适应性培训3期,提前完成2024年省级下达普洱市的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举办退役军人和军属专场招聘会21场、提供岗位9106个,多渠道开发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协调公安、边境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队伍等岗位招录,提前完成省级下达的新增退役军人就业任务。落实《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等政策规定,紧扣产业转型,积极融入“三大经济”,举办普洱市退役军人企业家代表座谈会,落实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新增退役军人经营主体110个,发放创业贷款475万元、解决实际困难11项。 3.积极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修订《普洱市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工作细则(试行)》,推进“情系边海防”、“城连共建”活动,走访慰问驻普部队、基层官兵及优抚对象。组织开展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完成年度各项军供保障任务。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 4.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探索“1125”工作法,协调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有序衔接线上线下、部门流转,做法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简报形式转发,被市政务服务局推广,作为典型经验报送省级。试点推进以队伍融合、工作融合、阵地融合为主要内容的“部站融合”建设。紧盯“两个待遇”,对标对表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完成“云岭军休”2024年军休功臣第二期荣誉疗养活动。 5.扎实做好英烈褒扬工作。攻坚克难完成23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和17处产权登记工作,全市整修零散烈士墓10座。做好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重要时间节点烈士祭扫保障,承办“9·30”烈士纪念日活动。举办英烈讲解员培训暨比赛1期,讲好普洱英雄烈士故事,推动弘扬英烈精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6905637.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5637.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28921.47元,下降31.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078.53元,增长5.04%;其他收入减少3560000.00元,下降100.00%;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省厅拨入3560000.00元年定期增资纳入收入核算,因该资金分配至县区支出,本级不形成支出,本年度调整账务,未纳入收入核算,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6905637.33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445.54元,占总支出的30.72%;项目支出4784191.79元,占总支出的69.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4390.53元,增长4.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665.95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29056.48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500000.00元奖补资金,该经费支出399346.02元,项目经费较上年增长。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1445.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3665.89元,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779.65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84191.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保持军人本色,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尽快转变工作角色,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八一节慰问项目经费149940.00元,主要用于做好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慰问现役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军队转业干部、伤病员代表等群体。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开展慰问相关活动项目经费224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至4级伤残军人、部分烈士子女、模范退役军人等群体。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奖补项目经费399346.02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正常运转、出差培训、培训学习、委托业务等费用。 退役军人招聘会项目经费78880.00元,主要用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举办2次专场招聘会。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项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配套的医疗保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5637.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1078.53元,增长5.04%,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经费未分配至县区,由本级组织开展培训,故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1446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8%,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保险,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推动各项政策落实的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公益性岗位补贴未纳入预算,故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预算增加;二是退役士兵安置省级补助经费未纳入预算、本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等经费另文下达,故退役士兵安置较预算增加;三是退役安置中央(第二批)补助经费未纳入预算,故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较预算增加;四是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生活补助未纳入预算,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较预算增加;五是按照增资通知增加人员经费、本年度新增奖补资金,故行政运行较预算增加;六是支付春节慰问费、八一慰问费、双拥经费另文下达预算,故拥军优属较预算增加;七是本年支出退役军人关爱资金、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权益维护培训,故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较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17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基数核定有变化。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50.00元,决算为1420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3.96元,下降11.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50.00元,决算为12989.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4%,完成年初预算的8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121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6%,完成年初预算的27.0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18.04元,增长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2.00元,下降67.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82.00元,下降67.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50.00元,支出决算为1420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3.96元,下降11.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50.00元,决算为1298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12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18.04元,增长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82.00元,下降67.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82.00元,下降67.1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双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779.65元,比上年减少2966.80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500971.68元,其中,流动资产736318.05元,固定资产737829.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824.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6100.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64.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0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按照保密规定,因项目涉密、内容涉密,因此在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对(第一批)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队转业干部省级补助经费、军队转业干部中央(第一批)补助经费、军队转业干部中央(第二批)补助经费、军队转业干部中央(第三批)补助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军队转业干部补助中央经费、提前下达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提前下达退役安置对下补助中央经费、提前下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经费、提前下达中央(第二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第二批)经费、移交安置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中央和省级经费等项目未作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4004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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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18052607834.xlsx】 附件【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8052607834.xls】 附件【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1805260783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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