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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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400000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置就业与政策权益科、拥军优抚与褒扬军休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普洱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3.普洱市军供站; 4.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策制度建设。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围绕国家和省级出台的法规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办法。 2.高质量完成移交安置。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推进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高质量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 3.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建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用好政策支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有益帮助。 4.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做好提标扩面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审核发放优待证、换发伤残证,继续推进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清单。 5.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提升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效,认真落实政策规定,持续做好解决“军地双清单”、“三后”难题等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融洽军民鱼水情意。 6.加强褒扬纪念工作。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严密组织烈士纪念日活动,做好祭扫保障服务,发挥教育功能。 7.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和作风养成,督促学法规学政策学经验,做退役军人工作的明白人、退役军人的贴心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8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7.4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5.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年定期增资、移交安置经费等自有资金另文下达,本年度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9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1.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8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普洱市军供站工作经费增15万元,二是薪级工资、保险缴费基数变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97.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业务经费纳入基本支出核算,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5.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业务经费纳入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0.14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4.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6.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0.39万元,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发放市军休中心在职在岗人员工资;保障市军休中心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2025年项目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行使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军供保障(项)97.93万元,主要用于:市军供站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单位正常运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4.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行使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06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97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供站、市军休中心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大病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15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6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1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6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1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4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1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1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1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1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4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万元,项目支出19.81万元;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年初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年初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年初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6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0.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11人次。 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5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4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5个,涉及另文下达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绩效目标如下: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计提的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067.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62万元,固定资产3958.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3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9.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4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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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3093927379.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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