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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预算公开
2022-03-22   作者:市退役军人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119-/2022-0322005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400000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2022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独立核算的单位4个,其中:  

1.行政单位1个: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移交安置与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与军休服务科。  

2.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普洱市军供站;  

2)普洱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3)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接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组织实施《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不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成效,实现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常态化。建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社会力量筑牢工作保障,打造普洱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3)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出台和修订的移交安置政策制度,确保移交安置工作扎实推进。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搭建退役军人就业推介平台,积极参加建设“荣归启航”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微信平台及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精准推介服务。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4)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加强指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5)继续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组织做好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检查评审。精心筹备“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大力弘扬传承革命英烈精神。  

6)扎实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评估,广泛动员、严密组织,确保普洱市成功创建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积极组织参加“携手奋进新时代·双拥筑梦彩云南”主题公益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  

2.普洱市军供站2022年重点工作  

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机构改革政策,积极参与,在圆满完成机构改革的前提下,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和帮助下,以“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宗旨,不断强化军供保障能力为重点,努力完成2022年的工作目标。按照《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规定》、《军供站饮食供应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服务,保障过往部队饮食、休整任务的完成,各方面不断增强军供保障能力。  

3.普洱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推进和谐军休建设为着力点以服务军休、落实两项待遇为主线,以制度创新、机制完善为根本,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意识在推进军休社会化管理和军休文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提高服务理念和管理水平上迈出新步伐在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全面提高军休工作的整体水平。  

1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切实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坚持定期学习及时传达文件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保证军休干部工资福利及时足额发放,帮助军休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较好地落实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认真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时圆满完成军休干部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主管部门、移交部队、军休干部三满意。  

2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和谐国休家园创建工作。牢固树立爱岗敬业、踏实工作、默默奉献精神,用满腔热情为军休干部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军休工作更上新台阶。  

3加强理论学习。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和军休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军休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提高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深入践行《廉政准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工作人员还要重点学习《老干部汇编》和军休干部新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业务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  

4加强院内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军休干部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继续坚持每月入户开展一次安全用火用电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  

5完成职工包干的联系走访工作。每月至少2至3次的电话咨询及一年1次的入户走访,特别是高龄独居的离退休干部及困难军休干部,要求做好走访记录,定期汇报并交流情况。  

6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围绕提升讲政治顾大局的服从能力、落实政策规定的履职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协调能力等方面,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通过不断学习党的知识理论和组织培训等形式,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循规守矩的意识,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  

7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除陆续开展庆祝传统节日活动外,根据实际情况和军休干部需要,不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引导老干部发挥余热、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尝试服务方式社会化,即文体活动实行社区化,让军休人员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融入社会 ,与同龄人一起享受社会资源,享受快捷、优质、便利的社会服务,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力争使全市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4.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创建示范型服务机构,按照“五有”标准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打造“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深入开展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力争实现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达到示范型标准。  

2)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搭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多渠道汇聚社会力量筑牢工作保障,培塑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精神,打造普洱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3)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基础性事务性工作。指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依法依规做好优待证申请受理、核实、发放、回收等基础性事务性工作,及时解答、耐心回复优待证相关政策咨询,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热情、舒心的服务。做好舆情监测,发现问题尽早处理、及时上报。协助相关业务科室在本年内完成现有存量申领对象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4)组织开展关爱帮扶。持续开展常态化联系,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有关需求诉求,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优抚帮扶服务台帐。指导基层服务中心(站)及时摸排辖区内服务对象情况,精准掌握、动态管理辖区内困难退役军人相关信息数据,针对性开展走访关爱和困难帮扶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协同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开展各类帮扶援助活动,竭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  

5)精准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全面摸排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需求情况并及时更新相关情况,在微信平台等积极宣传,进一步丰富网上就业服务信息,依托市、县服务中心、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打通就业信息“堵点”,搭建退役军人就业推介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精准推介服务。  

6)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发挥各级服务中心(站)预警感知作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早介入、早调处、早稳控,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主动为退役军人反映诉求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提升来访接待工作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分别是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洱市军供站、普洱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和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7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4.7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8.21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38.82万元下降31.99%,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中的项目资金仅为市级财力安排资金,2021年年初预算中的项目资金含中央、省级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4.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4.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7.03万元下降35.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中的项目资金仅为市级财力安排资金,2021年年初预算中的项目资金含中央、省级结转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3.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8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87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2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9.90万元,下降62.6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中的项目资金仅为市级财力安排资金,2021年年初预算中的项目资金含中央、省级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4.79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6.05元,增长12.1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6.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16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会议费、委托业务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36.0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休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65.25万元,主要用于: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工作经费及管理机构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1.87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7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及驻普军警部队慰问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军供保障(项)88.12万元,主要用于:市军供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运转经费及入伍新兵保障供应补助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7.82万元,主要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工作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8.14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教育管理专项经费、招聘会活动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1.9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10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6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6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8万元,项目支出3.41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8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3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10.41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4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2.54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万元,项目支出12.67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5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77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项目支出0.8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85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16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01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66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万元,项目支出1.72万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万元,项目支出1.17万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为1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3.51万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17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3.85万元;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4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14万元;  

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2年预算数为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65万元;  

33.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73万元;  

34.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2022年预算数为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年初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39万元,主要用于:“三属”抚恤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99.39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及城镇无工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45.6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承担(对下)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33.37万元,主要用于:节日(对下)走访慰问及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9.3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对下)教育管理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48.04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对下补助资金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年初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7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6.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6.94%。国内公务接待共计33批次302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较少的原因是: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严控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3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6.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3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6.7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6.26万元(含另文下达1200.57万元,市对下转移支付237.2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绩效目标如下  

1.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运转经费,项目经费45.70万元,绩效目标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预【2014】451号)文件精神及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正常运转项目实施方案 确保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正常运行。为正常运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确保能够有序完成职能职责和任务。需支付办公正常运转、出差培训、会议学习、劳务派遣、委托业务、网络通信、水电费等费用  

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用具,报刊杂志费,水电费,公务出差和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聘请会计公司和法律顾问费,保密工作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体检和购买产意外保险,局机关干部职工体检,支付物业管理费、日常打扫卫生、水电费等方面支出。  

2.普洱市军供站  

1)军供站正常运转经费:根据省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设施意见》的通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守旨、职能任务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不从事经营活动。为了确保军供站餐厅、住宿、停车场水电供应和维护,完成部队运输途中的饮食、修整保障任务。水电经费不足,需要申请水费0.20万元,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支付外聘会计及聘用人员委托业务费4.6万元,办公费0.50万元,租赁费0.30万元,专用材料费1.20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全年需10万元。  

2)2021年入伍新兵保障供应补助经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今年的供应任务由单次供应转变为叠加式连续供应,时间紧、任务重、连续时间长,军供站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难以完成此次任务。面对新的供应模式,为确保此次入伍新兵接待运转与住宿服务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军供站预计需要2.03万元保障经费。本项目为2021年结转项目  

3.普洱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中办发【2004】2号、财社【2005】52号文件规定:服务管理机构为地方管理的退役军人事业单位,各级地方财政应将其开展工作所需支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同类事业单位结合上级补助经费核定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统筹安排同级服务管理机构经费预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央财政根据移交安置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对各地服务管理机构给予经费补助。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中央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安置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对军队划拨的经费以及其他收入要严格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4.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保障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共需工作经费6.00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行政人员1名,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3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49万元,固定资产86.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2.普洱市军供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军供站资产总额2,74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0万元,固定资产2,736.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3.普洱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21.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83万元,固定资产152.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4.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2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76400111    

  
附件【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20322055904271.doc
附件【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2205521043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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