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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0/20250121-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1
 主题词:  统计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  号: 
普洱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知》要求,编制《普洱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统计信息公开透明,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统计信息,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一)着力加大主动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统计数据、数据解读、统计执法检查、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2024年,在政府网站公开统计数据10条,发布数据解读10篇,公开普洱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双随机”抽查结果、普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普洱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普洱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2024年度部门预算等信息13篇;“普洱统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信息111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进一步提升办理时效和群众满意度。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办结5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切实加强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并根据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数据咨询事项编报了《申请公开统计数据信息案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坚持先审后发,一件一审”“三审三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不出现表述错误。

(四)着力加强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按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的不同,详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将公开事项划分为一级事项9项,二级事项19项,在门户网站发布,并根据工作进度及信息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管理运行普洱统计微信公众号1转载发布各类信息111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中心)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高工作能力。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力抓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强化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0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0

0

0

0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2024年,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普洱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以文字解读为主,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

针对以上问题,普洱市统计局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及时整改。一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带头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到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紧紧围绕统计工作的职能职责,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导向和民生关切,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洱市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1-62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3143;传真:0879-2123143;电子邮箱:petj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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