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统计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统计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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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转发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统计执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统计执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市、县(区)统计局涉企统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问题。随意罚款、一律顶格罚款、以罚代管;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主体实施行政检查、超越法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未持法定证件实施行政检查、下达检查指标等情形。 (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将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者罚款收入挂钩、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直接收缴罚款,以及利用行政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情形。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在行政执法标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执行上,有标准不依、有基准不用、“类案不同罚”等情形。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问题。 二、线索反映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879-2123797。 投诉举报邮箱:petjjfgk@163.com。 来信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1幢一楼普洱市统计局法规科,邮编:665000。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电话征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市统计局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保密。 (二)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为便于反映问题、便于核查核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样式反映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统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涉企统计执法问题线索反映表 普洱市统计局 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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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涉企统计执法问题线索反映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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