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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0/20250117-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主题词:  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  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司法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普洱普法”公众号为重点,多渠道多举措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核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内容106条,其中司法行政工作动态48条,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5条,通知公告34条,行政处罚2条,以及部门文件、预决算等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性和时效性。

(1)“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状态:在运营)。共推送436条稿件(原创312条、转发124条),现活跃用户量224040人,省级以上媒体采用56条,总阅读量716892人次。

(2)“普洱司法行政”微博(状态:在运营)。现活跃用户量114人,共推送189条稿件(原创23条、转发91条),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条,总阅读量138955人次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需经信息产生部门、科技信息科、办公室三层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才能在网上公开,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每条信息公布都需通过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进一步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新媒体。2017年以来以“普洱市司法局”为账号主体,注册了共五个官方账号,按照上级领导、文件相关要求,保留微信“普洱普法”、微博“普洱司法行政”两个官方账号。新媒体由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运维,政府信息公开网由局科信科负责运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更新维护平台内容。对照各类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完成不规范信息内容整改工作。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各业务科室应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如发布信息涉及泄露个人隐私,反动言论等社会影响恶劣情况,由局办公室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处理相关信息及信息产生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期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创新不足。公共法律服务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存在内容单一、更新速度慢等情况;二是栏目设置不够规范。各栏目发布内容分类不够清晰明了,增加公众获取信息难度;三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相关职能科室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公开机制上存在着规范不明、衔接不畅现象,影响职能作用发挥,导致相关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定期组织职能科室召开研讨会,深挖潜在内容,丰富公共法律服务栏目内容;二是认真研究学习上级部门栏目设置经验,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细化本部门内容分类;三是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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