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9/20260820-00008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6-08-2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关于政协普洱市五届五次会议第05050024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6-08-20   作者: 点击数:  

景谷县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景谷大型灌区工程前期工作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提供供水保障的提案》(第05050024号),交我单位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普洱市景谷灌区工程是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普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市水务局按照国家和省级关于新建大型灌区的最新要求,稳步推进项目前期论证和规划衔接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景谷灌区是列入《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云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拟新建的Ⅱ等大(2)型灌区工程,规划阶段建设范围涉及普洱市景谷县和临沧市临翔区共2个市的2个县(区),其中:景谷县主要涉及威远镇、景谷镇、凤山镇、民乐镇、永平镇、半坡乡、勐班乡共7个乡镇,临沧市临翔区主要涉及平村乡(2.91万亩)。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2.08万亩,其中保灌面积10.42万亩、改善面积14.59万亩、新增面积27.07万亩,总投资29.34亿元。

二、工作推进及纳规情况

2023年6月,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开展景谷大型灌区前期工作;2023年12月,市水务局完成规划编制招标,确定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编制单位;2025年2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工程规划技术审查会议,形成审查会议纪要(水总规函〔2025〕111号)。

2025年10月,市水务局会同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赴文山州向水规总院专家专题汇报景谷灌区情况,按专家意见删除水利联系较弱的凤山乡部分区域、嘎胡水库及碧安乡灌溉面积。2026年以来,我局持续与水规总院专家对接沟通,并联合编制单位召开多轮专题会议,聚焦灌区规模达标、水源优化配置、水力联系强化、亩均投资管控、核心指标合规等重点内容,对工程规划开展3轮重大修改,逐项落实专家意见及国家发改委大型灌区7项硬性要求,全力推动规划成果满足国家审查标准。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云南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2025〕-833号)要求,景谷灌区作为已纳入《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云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的重点大型灌区项目,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4月按时上报规划遴选材料,全力争取纳入国家及省级“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三、落实国家新要求情况

经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大型灌区的7条意见,景谷灌区在新增灌溉面积占比、新增供水量占比、作物种植结构等核心指标上均已达标。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以下两个关键问题,直接影响项目报批与立项:

(一)水利联系的技术认定风险较高,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国家新建大型灌区要求,各片区之间需满足“水利联系不低于10%”的硬性指标。景谷灌区通过景谷河水库实施跨流域调水,实现威远、民乐、永平、勐班四个片区“四片联调、库库连通”,水量交换大于10%,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但水规总院可能沿用北方灌区“单一骨干水源+层级配水”“长藤结瓜”式的水利联系认定标准,而景谷灌区属于“多源互补、网状结构”的复杂水资源配置体系,水源较多、主水源不突出,水利联系的技术认定方式和测算方法尚未获得水规总院明确认可。在后续技术审查中,若水规总院不认可当前水利联系的认定结果,将直接影响灌区规划的合规性,进而制约项目立项审批。

(二)灌区规模存在不足50万亩的风险,面积达标压力较大

按照水规总院审核意见,核减景谷县境内凤山乡部分区域、嘎胡水库灌区及碧安乡独立灌溉片区后,景谷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仅为49.07万亩,低于国家大型灌区不低于50万亩的硬性门槛,无法按大型灌区立项。

为补齐面积缺口,项目曾优先考虑在普洱市范围内统筹补充耕地,但景谷县相邻镇沅、宁洱等县属于独立水系,与景谷灌区无直接水利联系、水源互不连通、供水体系相互独立,不符合国家新建大型灌区要求。同时,景谷县7个乡镇研究范围内耕园地共107.66万亩(耕地 65.73 万亩、园地 41.93 万亩),经严格复核,灌区控制高程以下、满足集中连片、自流灌溉、经济提水扬程200m以内的有效耕园地仅 49.07万亩,未达到大型灌区 50 万亩最低规模要求。其余3个乡镇:凤山乡部分区域、碧安乡水利联系差、供水相对独立予以剔除,益智乡耕园地分散,正兴镇属黄草坝水库独立供水区,均不纳入。

经多方案比选,将临沧市临翔区平村乡(2.91万亩)纳入景谷灌区是唯一可行方案。该片区与民乐片同属民乐河流域,水利联系紧密、耕地集中连片、水源保障可靠,纳入后灌区总规模达到52.08万亩,满足大型灌区面积门槛,各项指标合规。

但在后续审查过程中,若因部分耕地水利联系不足被进一步核减灌区范围,景谷灌区灌溉面积仍存在不足50万亩的风险,将直接影响项目大型灌区立项与审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水务局将聚焦提案关注的重点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前期与纳规工作:

(一)强化水利联系认定沟通:加大与水规总院的对接力度,专题汇报景谷灌区“多源互补、库库连通”的水资源配置模式,争取其认可当前水利联系的认定结果,尽快出具工程规划审查意见。

(二)全力稳住灌区规模:加强与临沧市的沟通对接,推动临翔区平村乡2.91万亩耕园地顺利纳入灌区配置,防止灌区面积被进一步核减,确保不低于50万亩大型灌区门槛。

(三)持续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对接国家及省级水利部门,力争将景谷灌区纳入国家水安全保障规划增补范围,推动项目早日开工,为景谷县粮食安全提供可靠供水保障。

感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