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9/20260820-00003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6-08-2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关于普洱市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45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6-08-20   作者: 点击数:  

左文福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景东县川河综合治理纳入市级统筹规划的建议》(第004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配合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市水务局立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办理工作小组,高效推进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及时与县水务、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及有关代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川河综合治理的现实需求、治理重点与预期目标,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二是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踏勘,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单位,对照市级相关规划要求,论证项目可行性、合规性,梳理项目推进路径与支持举措。并严格按照人大建议办理程序,形成合规\务实的办理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景东县川河综合治理,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景东县谋划的李仙江(景东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推进岸线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与“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等契合,符合“三水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要求,对川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具有积极作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景东县川河综合治理,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李仙江(景东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通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并于2026年3月17日获得《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流域李仙江(景东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区域〔2026〕127号),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无重大制约因素,具备项目纳入规划条件,拟将红河流域李仙江(景东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作为水生态重点项目纳入《普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普洱市“十五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储备库。下一步,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指导景东县按照相关程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