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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普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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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华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石丫坡水库、麻栗树水库建设纳入市级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1号),交由我单位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宁洱县石丫坡水库、麻栗树水库均已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普洱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石丫坡水库设计总库容285万立方米,麻栗树水库设计总库容450万立方米。目前,石丫坡水库初设已批复,麻栗树水库可研已审待批复。市发展改革委反馈2024年第二批完成提级论证项目清单,石丫坡水库、麻栗树水库等水利工程均因不符合规划或行业政策要求,未通过提级论证。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对属于提级论证领域、但未通过提级论证的项目,不得办理审批手续和开工,并且在项目未按照反馈意见调整完善并达到申报条件前,不得再次申报提级论证。 市水务局已多次向省水利厅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将石丫坡、麻栗树水库纳入省级以上规划体系实施。建议宁洱县积极整合资源,采取特许经营权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用活用好“取水贷”“节水贷”等市场化融资途径破解资金难题,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落实。市水务局将持续加强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力争石丫坡水库、麻栗树水库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感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水务局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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