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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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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
第18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斌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农村水费收缴机制的提案》(第184号),交我单位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普洱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农村水费收缴工作,通过建立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压实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落实维修养护资金,全市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目前,全市已出台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10个、成立管理机构10个、共落实“三个责任人”6389人,全市5963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定价并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7.07%,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供水工程“重建轻管”问题。
下一步,普洱市水务局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三年专项行动和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农村供水工程基础。二是督促各县(区)政府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落实水价精准补贴政策,对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县区财政要足额补齐,兜住底线。三是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宣传、技能培训等方面集中发力,“三个责任人”熟知工作职责和履职本领,利用电视广告、微信朋友圈、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大力宣传水费收缴的目的意义,提升群众水是商品和节约用水意识。四是创新运行管理和收费方式,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创新运行管理,按工程产权归属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探索市级组建公司、县级组建分公司、乡镇及组建运维所、村级组建运维站的“企业+”运行模式,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创新水费收缴方式,建立水费收缴激励奖励机制,鼓励用水户积极缴纳水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缴纳水费,提高服务水平和收缴精度。
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水务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翔 0879-21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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