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200000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测、预报,水土保持技术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协助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县级水土保持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站长1名(正科级)、副站长1名(副科级)。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配合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2.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积极配合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做好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的检查指导及质量监督。
4.配合好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投资计划、资金使用、项目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全年深入项目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工程符合规范要求,进度满足批准工期。
5.加强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开展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展板、悬挂布标、网站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做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校园工作。
6.配合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4719.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4719.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791.44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补发2021年10至12月调标工资;2、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2023年预算数按公式生成,比2022年预算数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04719.67元,其中:本年收入1904719.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4719.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791.44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补发2021年10至12月调标工资;2、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2023年预算数按公式生成,比2022年预算数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04719.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04719.67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719.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91.44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补发2021年10至12月调标工资;2、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2023年预算数按公式生成,比2022年预算数低;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303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23.00元,增长0.8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683.6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591.20元,增长8.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87.6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00.44元,增长13.25%。主要用于:失业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2706.71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665.21元,减少9.5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8567.1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18.36元,增长7.5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10.7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22.01元,增长17.85%。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费用的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9307.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5778.00元,减少1.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644.76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7379.24元,减幅14.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76.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076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遗属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69.00元,较上年增加1069.00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9.00元,较上年增加1069.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2人次。
增加原因是为做好县区开展有关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预算两次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0904.13元,其中,流动资产3785.75元,固定资产27332.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785.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25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457.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601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200111
|
||||||||||||||||||||||||||||||||||||||||||||||||||||||||||||||||||||||||||||||||||||||||||||||||||||||||||||||||||||||||||||||||||||||||||||||||||||||||||||||||||||||||||||||||||||||||||||||||||||||||||||||||||||||||
附件【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317103602593.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