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2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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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度)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普财预〔2017〕163号)文件精神, 现将普洱市水务局2018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质量规程规范,对普洱市水利工程小(一)型规模以上进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项目法人制,抓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单元工程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办理职责范围内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制订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和质量监督总计划,主持进行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完成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及相关单元工程划分备案。按计划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施工质量动态控制。及时完成年内截流和大坝清基阶段验收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评定资料核查并编制质量监督报告,及时完成已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质量评定资料核查、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备、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核定,编制质量监督报告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质量检查、质量监督工作的频度和力度,加强过程控制,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水平。并根据市局工程验收计划,督促被验单位完成资料收集、整理等验收准备工作,提供工程项目验收质量监督报告,参加工程项目验收,并积极完成市局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批复预算139.69万元,其中:用于保障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39.69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一季度基本支出执行数34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4.03%,较上年同期增加3.54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社保基数增加。2018年二季度基本支出执行数36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5.77%,累计执行数70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50.11%,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减少5.39万元。减少的原因为质量监督站有一名在职职工退休造成人员工资减少。
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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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质监站2018年2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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