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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0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9/20240306-00005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6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300000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安全坚定:组织指导全市中型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交接、运行管理和后评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申报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协助市水务局有关科室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市水务局有关科室指导水价改革;负责全市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多种经营、归口管理水利旅游和水库渔业;组织指导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理在建水利工作质量监督手续;

2.编制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及备案;

4.施工质量宣贯培训;

5.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工程质量事故和缺陷处理;

7.水利工程项目验收质量结论核备;

8.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制及验收;

9.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10.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降等报废工作;

11.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

12.水库雨水情测报设备、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13.水库运行管理日常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5.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比上年增加1名退休人员20233月退休1人,20238月招聘入职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5.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5.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比上年增加1名退休人员,20233月退休120238月招聘入职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5.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8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万元,比上年增加1名退休人员,20233月退休1人,20238月招聘入职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8.5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05万元,减幅3.7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7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72万元,增幅21.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幅31.82%。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遗属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幅23.58%。主要用于:失业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幅1.4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08万元,减幅25.1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减幅1.14%。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费用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4年预算数为274.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33万元,增幅1.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1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04万元,增幅23.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0.22万元,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资产总额5.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万元,固定资产3.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7.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3200300111

  
附件【普洱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605530286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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