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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04-28   作者:陈 点击数:  
 索引号:  1019/20240326-00007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附件1-8

 
     关于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质量规程规范,对普洱市水利工程小(一)型规模以上进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项目法人制,抓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单元工程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完成2017年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制定2017年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计划。完成2017年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的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及相关项目的单元工程划分备案。主持2017年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的工程质量宣传教育。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动态。主持相关项目的外观质量检验评定。核备相关项目的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相关项目的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提交相关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对县级质量监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积极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坚持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控制为主,目标引领;绩效引导,硬化约束;集中财力,优化配置;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普洱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普财预【2017】10号编制2017年的部门预算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预算总收入1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89万元(本级财力112.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05款支出:14.7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99支出0.78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支出、21011款支出11.26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支出;21303款支出77.59万元,主要反映其他水利支出(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9万元)。22102款支出8.49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3%。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普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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