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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普洱市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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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水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响应合同节约管理推广工作,市水务局制定《2025年度普洱市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普洱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普洱市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为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响应合同节约管理推广工作,助力全市节水产业发展,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水节约〔2023〕242号)以及《2025年云南省节约用水工作要点》(云水资源〔2025〕1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用水规模大、节水意愿强、节水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用水单位(项目)进行合同节水管理试点,重点于年内指导完成合同签订工作。通过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需求和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积极鼓励引导市场探索发展合同节水管理,培育发展节水服务产业。通过试点工作,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同节水项目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市合同节水管理数量、质量提升,促进全市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 二、试点期限及主要范围 (一)试点期限 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包括宣传动员、试点申报、试点名单公示、合同签订及实施总结5个阶段,合同实际服务期限可长于试点期限。 (二)试点申报范围 2025年度合同节水项目试点申报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领域: 1.公共机构:包括年用水量超5万立方米的办公区域(单位)、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医院、小区住宅等公共机构; 2.工业企业:包括年用水量超5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 3.服务业:包括年用水量超5万立方米以上的宾馆酒店、餐饮娱乐服务企业; 4.其他领域:包括在高效节水灌溉、城市(农村)供水、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和园林绿化、公共建筑等项目中,以政府(或运营管理单位)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或运营管理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各领域申报单位近3年须没有违反水法律法规行为,鼓励部分年用水量小于5万立方米但改造基础好的单位(项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与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10月20日前) 市、县(区)水务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2025年度合同节水项目建设试点工作,广泛发动符合试点范围的用水单位参与试点申报工作。 (二)试点申报阶段(2025年10月31日前) 县(区)水务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各符合试点范围的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编制合同节水项目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和Word版)报送至县(区)水务局。 (三)名单确定及公示阶段(2025年11月7日前) 县(区)水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11月7日前综合申报单位(项目)用水量、节水潜力、节水改造基础条件等情况进行排序筛选,确定试点名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公示,同步将试点名单报送市水务局。 (四)合同签订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 试点单位(项目)自行确定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确定合同节水模式,完成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并于12月20日前将签订的合同报县(区)水务局备案。对完成服务合同签订的试点单位(项目),在水利部组织“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在财政支持情况下,对列入试点名单且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后取得成效的单位(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补助,具体补助金额随后视实际财政支持情况及单位(项目)节水贡献情况确定。通过实施合同节水管理使用水定额下降达到国家定额标准先进值的纳税单位(项目),还可按相关税收优惠目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实施及总结阶段(2026年3月20日前) 完成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内容及时实施开展节水改造及管理工作,县(区)水务局应做好对试点单位(项目)的服务指导,及时答疑解惑。试点单位(项目)于2026年3月20日前,向当地县(区)水务局提交试点工作报告,总结试点工作进展,分析评估项目整体用水情况变化、节水效益情况。2026年3月20日合同管理还未结束的单位(项目),提交阶段性进展总结报告即可。 四、合同节水项目相关要求 (一)合同节水典型模式 1.节水效益分享型 节水服务企业和用水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节水目标和分成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分享节水效益。 2.节水效果保证型 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签订节水效果保证合同,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用水户支付节水改造费用;未达到约定节水效果的,由节水服务企业按合同对用水户进行补偿。 3.用水费用托管型 用水户委托节水服务企业进行供用水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水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用水托管费用。 在推广合同节水管理三种主要模式基础上,鼓励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创新发展合同节水管理其他模式。 (二)合同节水项目试点主要内容 1.前期评估 申报单位在实施合同节水项目前1至3年为基期,确定用水量基准,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水平衡测试服务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结合空间区域、用水设备设施、用水时段、用水人数等因素,对节水水平进行诊断分析,出具水平衡测试报告,预测合同节水项目实施后节水量。 2.合同约定 用水户与节水服务企业确定合同管理模式,签订项目合同,明确合同履行期限等。合同履行期限应包括第三方改造投入建设期限、建成后设备运维管理期限等。合同内容应明确节水目标、投入建设期、项目运维管理期、资金支付方式、效益分成等内容,并根据用水户实际情况,明确节水改造建设内容。合同期内,用水户要定期掌握节水设备设施运维状态﹑各项水耗等项目运行情况,约定每年对节水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3.建设维护 节水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在规定期限内对用水单位(项目)进行完善计量设施、检漏降损、更新用水设备、置换水源(非常水源替换常规取水)等改造项目。合同到期前1个月,节水服务企业要对投入的用水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证用水设备设施完整、正常运行。合同到期后,节水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其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移交给用水户。 五、其他要求 市、县(区)水务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单位合同节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合同节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若发现违规问题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县(区)咨询方式:
附件:1.2025年度合同节水项目试点申报表 2.2025年度合同节水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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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5年度合同节水项目试点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2 2025年度合同节水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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