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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4/20250117-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数据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市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优化细化公开内容,聚焦数字经济和数据中心工作,做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主动公开广泛、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政民互动交流顺畅、平台建设有力,工作取得明显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市数据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市数据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4度部门预算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相关业务工作内容及时转发及解读国家、省级和全市范围内有关数字经济和数据工作的政策措施、新闻动态等内容。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2篇,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类文书答复、信息内容和档案管理,全面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数据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已按相关时限办结1因申请人申请操作有误原因驳回1件,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超期未答复的情况和因答复不规范引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发布机制。及时完善并更新《普洱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洱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及渠道载体,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二是强化责任压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维护更新、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归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准确把握公开事项内容,及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三是加强工作部署。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核流程,严控信息发布层级审查关,定期开展对个人隐私、错敏词排查整改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加强定期调度。定期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优质效开展。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维护,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不定期巡检网站安全和技术防护措施,提升防病毒、防攻击、防泄密等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强化信息内容保障,深入推进网站集约化,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加强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要求,确保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载体作用,加大公众号信息公开频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持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数字经济和数据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数据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提高工作效能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有力抓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优化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强化政府公开信息的日常检查、更新和维护,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数据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各项工作,但还存在政策解读的质量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较少、群众对平台的知晓率及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把握政策解读内容,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做到全面、详尽、准确,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讲清楚、讲透彻,提升解读效果,切实回应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丰富内容形式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采用图片、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立体式、多方位宣传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积极回应好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是拓宽公开渠道。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和范围,依托线上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服务公告等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打造更加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普洱市数据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邮编:665000;电话:0879-2172805;电子邮箱:pess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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