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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0年第3期)
2020-05-19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0-0519001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5-19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种类及内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西盟灿灿工作室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案

西市监发〔2019〕10号

肖灿

西盟灿灿工作室

92530829MA6N8TDJXR

 

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1.没收6个品种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2.罚款:¥927.00元(玖佰贰拾柒元整)。

 

主动履行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西盟雅倩妆容皮肤管理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案

西市监发〔2019〕11号

魏云萍

西盟雅倩妆容皮肤管理

92530829MA6N1U3L70

 

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1.没收7个品种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2.罚款:¥733.00元(柒佰叁拾叁元整)。

 

主动履行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西盟一元起价副食店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案

西市监发〔2019〕19号

孙秋连

西盟一元起价副食店

92530829MA6P4RC61D

 

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1.没收4个品种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整;3.罚款:¥330.00元整(1.5倍);2、3项合计¥380.00元整.

主动履行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3日

西盟兴旺百货店无证经营药品案

西市监罚〔2019〕014号

杜世兵

西盟兴旺百货店

92530829MA6L246Y5H

 

 

无证经营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1.没收2个品种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54元;3.处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包括已售出的354元和未售出的1846元,合计2200元)的2倍的罚款4400元整

 

主动履行

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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