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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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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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10-/2020-0519001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
主题词: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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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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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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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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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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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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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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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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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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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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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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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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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灿灿工作室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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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监发〔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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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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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灿灿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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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30829MA6N8TDJ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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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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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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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6个品种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2.罚款:¥927.00元(玖佰贰拾柒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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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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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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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雅倩妆容皮肤管理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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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监发〔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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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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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雅倩妆容皮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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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30829MA6N1U3L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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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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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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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7个品种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2.罚款:¥733.00元(柒佰叁拾叁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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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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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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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一元起价副食店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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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监发〔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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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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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一元起价副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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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30829MA6P4RC6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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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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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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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4个品种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整;3.罚款:¥330.00元整(1.5倍);2、3项合计¥3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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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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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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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兴旺百货店无证经营药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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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监罚〔2019〕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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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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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兴旺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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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30829MA6L246Y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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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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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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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2个品种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54元;3.处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包括已售出的354元和未售出的1846元,合计2200元)的2倍的罚款44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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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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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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