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普洱市通报2例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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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洱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热点焦点问题,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品监管,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各县(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9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0件。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西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西盟某养生馆虚假宣传和未明码标价案 基本案情:2022年4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养生馆货架上陈列有化妆品、蕲艾产品及中艾国灸多功能熏蒸仪,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熏蒸体验区粘贴的通知中使用“提升会员机体免疫”用语;摆置屏风中使用“通络排毒、调和气血、排毒养颜、增强抗病力、防病治病、活血止痛、增加免疫力和肾功能,对肩颈腰腿疼痛、坐骨神经痛、宫寒、痛经、感冒、高血压、糖尿病等有显著疗效”等用语;熏蒸体验区墙面悬挂粘贴宣传牌及标语使用“药之不及,针之不到,必须灸之”等用语。经查,当事人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等进行虚假宣传,产品未明码标价。 澜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澜沧某 摄影店实施混淆行为案 基本案情:2022年5月,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店招牌、报价表、包装照片的布袋等均使用“铂爵摄影”字样。同时,当事人在抖音、快手平台使用“澜沧铂爵摄影”进行宣传。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铂爵旅拍文化集团公司“铂爵摄影”标识使用授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澜沧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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