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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2022-07-28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2-0728002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28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决定普洱市思茅区李光荣百货批发配送中心作出行政处罚一案(案号:普洱市市监听202274号)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普洱市思茅区李光荣百货批发配送中心

案由: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一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289日上午9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地址: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28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28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等信息及材料,经核对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五、温馨提示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听证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一)在进入听证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办公楼,并及时联系协调听证会事宜。

  (二)对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普洱的人员,抵普洱后配合社区和卫健部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确认无感染症状后方可参加或旁听听证会。

   (三)听证会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联 系 人:杨丽萍

   联系电话:0879-2156886

   特此公告。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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