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2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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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转发2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典型案例,供各企业借鉴。 案例一:韩国某公司诉浙江某能源公司专利侵权案 2019年3月,韩国某公司以浙江某能源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简称浙江公司)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请求,要求进行调查并发出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令,同时以相同理由向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案发后,浙江公司积极准备现有技术证据等材料向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和上诉委员会提出涉案专利无效请求。2021年7月、2022年6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分别作出维持对涉案专利相关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韩国公司向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该案是浙江新能源领域企业胜诉的典型案例。企业针对控方请求,沉着应诉,及时收集固定相关抗辩证据材料,用好多方复审程序,对涉案专利相关权利提出无效宣告,最终成功维权,为新能源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案例二:加拿大某公司诉杭州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案 2021年4月,加拿大某公司向美国德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杭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公司)诱导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用户间接侵犯其专利权,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杭州公司通过分析,认为其涉案产品与加拿大公司专利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侵权事实,遂告知加拿大公司准备启动多方复审程序。经过五轮沟通谈判,2021年7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加拿大公司撤诉。 典型意义:该案为浙江企业有效应对海外专门通过专利诉讼侵权而获取利益的非生产专利实体(简称NPE)的典型案例。在纠纷应对过程中,深入了解控方情况,准确分析涉案专利的不侵权理由,掌握对手主要弱点,争取谈判主动权,积极谋求和解,最终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有效维护了自身权益,对化解此类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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