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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8年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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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依法注销墨江安康大药房二店等2户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见附件)。
特此公告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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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8年第2号)附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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