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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情况通报
2024-12-1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41211-00001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1
 主题词:  工商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为有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家市直单位:普洱市投资促进局、普洱市商务局、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洱市医疗保障局。2个县级政府和部分县级部门:1.孟连县(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西盟县(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策措施抽查总体情况

普洱市5家市直单位西盟县人民政府、孟连县人民政府和部分县级部门共抽取政策措施212件(网络抽取20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187件,经专家复核最终认定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37件,适用例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0件,具体抽查情况详见下表。

部门

单位名称

抽取数量

涉及数量

违反数量

市直部门

普洱市投资促进局

18

18

1

普洱市商务局

6

6

2

普洱市公安局

14

14

0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10

8

4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9

8

0

孟连县

县政府办公室

39

31

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11

0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9

7

1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6

26

11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8

8

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

8

0

西盟县

县政府办公室

8

8

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10

0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3

3

0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

19

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2

1

合计

212

187

37

二、典型文件分析

(一)违反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1.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案例1】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在《西盟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设置不合理的准入条件。

文件规定“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4)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要求供应商提供身份证原件。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的规定。

【案例2】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在《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特定期间内的财务报表,设置不合理的准入条件。

文件规定“3.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交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要求供应商提供指定期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的规定。

(二)违反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

1.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案例1】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在《孟连县魔芋产业化建设项目框架协议(送审稿)》中要求乙方在甲方注册成立公司。

文件规定“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孟连县魔芋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履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实施。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在甲方注册成立公司。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中关于(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

【案例2】普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审定《普洱市人民政府中铁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的请示中要求乙方在甲方成立全资子公司。

文件规定(一)乙方成立区域公司并注入启动资金。乙方承诺,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普洱市辖区内成立全资外资子公司作为负责区域合作的平台公司,并注入5亿欧元资金作为启动资金。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要求乙方在甲方注册成立公司。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中关于(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

(三)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1.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

【案例1】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普洱文旅官方微信、微博平台运营维护协议(2024年度)》给予乙方优先续约权。

文件规定二、服务周期本协议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本年度签约时间为:202411日到20241231日。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内容提供服务。合作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考核及实际情况研究讨论续约。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给予乙方优先续约权,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案例2】普洱市商务局在关于印发<普洱市2022年商贸企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把补贴对象限制为在库企业。

文件规定“3.对在库一年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年度销售(营业)额增幅 5%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4.对在库一年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增幅在15%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其中:批发企业分为4个档次:年度销售(营业)额10亿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5—10亿元的奖励10万元;2—5亿元的奖励5万元;2亿元以下奖励2万元;零售、住餐企业分成4个档次:年度销售(营业)额2亿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1—2亿元的奖励10万元;0.5—1亿元的奖励5万元;0.5亿元以下奖励2万元。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把补贴对象限制为在库企业,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案例3】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给予特定经营者优先支持。

文件规定(五)多个经营主体带动同一个农户时,同一奖补类别中只能由带动效益最大的经营主体申报联农带农奖补。当年已享受过投资奖补、贷款贴息等各类财政产业奖补政策的经营主体不得再申报联农带农奖补。同等条件下对确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完成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全部培训任务的学员所在经营主体给予优先支持。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经营者优先支持,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案例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盟佤族自治县2023年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将奖励条件限制在规上企业。

文件规定一是对年内新建投产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二是对年内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补;三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季度产值同比增速每超10个百分点给予2万元奖励,每户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四是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除加强业务指导服务、落实减税降费支持政策外,根据助企纾困有关政策酌情给予奖补。四、全力奖励建筑业提质增效 加快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年内新入库资质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我县资质建筑业企业,采取产值奖励的激励机制,年内建筑业企业产值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核准的数据为准,具体为:一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3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10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四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1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五是建筑业企业年度总产值达到20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六是对非统计建筑业企业,除落实减税降费、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外,行业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和培训指导鼓励其依法申请资质许可。一年当中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本条奖补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将奖励条件限制在规上企业,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案例5】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审定《孟连县林下魔芋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送审稿)》的请示中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文件规定“4.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依托孟连县助农魔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展开产业融合招商,在种植、加工、销售等产业链条中培育12家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孟连魔芋种植企业5-6家,发展孟连魔芋种植合作社6家,培育1家为市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1家,发展孟连魔芋种植家庭农场10个以上,培育市级家庭农场35个,打造产业发展的领军力量。鼓励中小企业联合发展,形成产业链聚集效应。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案例6】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审定《关于加快推进一县一业牛油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示中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文件规定“5.市场主体目标。培育、扶持、引进以牛油果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成立孟连县牛油果产业联盟,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以上(其中,省级合作社3个以上),扶持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0户以上。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案例7】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连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中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文件规定(四)增强木材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定向集约培育,加大人工用材林培育力度。加快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力度,全面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科学修复。大力扶植龙头企业,积极培育种植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加大对周边地区林地和森林资源的利用力度,拓宽原料来源渠道……”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四)违反多条标准

【案例1】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在《西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一是把ISO系列证书作为评分,二是要求保证金退还时无息退还。

文件规定体系认证证书(满分5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一是把ISO系列证书作为评分,二是要求保证金退还时无息退还。一是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的规定。二是违反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的规定。

【案例2】西盟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在《西盟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病虫害防治项目询价通知书》中一是要求供应商提供身份证原件。二是没有文件依据规定保证金无息退还。

文件规定“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4)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一是要求供应商提供身份证原件。二是没有文件依据规定保证金无息退还。一是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的规定。二是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的规定。

【案例3】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审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云南数肉产业合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孟连县肉牛产业集群发展项目框架合作协议(送审稿)》的请示中一是给予乙方税收优惠;二是要求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在甲方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三是给予乙方优先支持。

文件规定(二)完成项目落地公司在孟连县的申规纳统及产业项目的立项;按照孟连县的肉牛养殖及涉及牛肉深加工、产业用工等给予项目落地企业相应的税收优惠。(六)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3.协助乙方在孟连县注册的运营企业完成申规纳统以及产业项目的立项,按照孟连县的肉牛养殖及涉及牛肉深加工、产业用工等给予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甲方优先为乙方提供当地产业发展相关的奖补、优抚、支持等政策

    上述条款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情况下一是给予乙方税收优惠;二是要求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在甲方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三是给予乙方优先支持。一是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中关于“(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的规定。二是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中关于“(二)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三是相关文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中关于“(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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