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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整改结果的公告
2019-12-05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19-1205001  公开目录:  审计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2-05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

结果的公告

 

2019年3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我单位(原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于2019年8月20日下达了《普洱市审计局关于原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止10月29日,《普洱市审计局关于原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中反映的4个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落实:

(一)针对关于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81500元的问题,我单位已按照审计组的要求,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2019年5月已将该固定资产进行补入账处理。

(二)针对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227460元的问题,我单位按照财会制度相关规定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三)针对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振兴大道24号老办公区资产未理顺产权关系,未入固定资产,整改未到位和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前年度应缴未缴财政款1289303.82元未整改到位问题,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带领相关人员到财政进行沟通联系,得到答复:由于此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在整个普洱市存在很多,已超出财政批复范围,财政已将该情况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复后,按照批复结果处理。

针对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应付款--门面押金5000元未进行清理问题,我单位已按照整改要求,于2019年9月4日将该资金以存量资金的形式上缴国库。

(四)针对尽快理清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置换资产权属问题,我单位已进一步与市财政局资产科及国资公司联系。得到答复:由于当时该资产划转时仅有划转协议,没有正式的政府批文,因此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目前市财政局正在对我单位进行经营性资产核查,我单位已积极反映此问题,得到答复:待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单位再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理清资产权属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审计建议一条一条落实,审计决定不折不扣执行,并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针对《普洱市审计局关于原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出的问题,下一步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切实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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