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关于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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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关于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2年4月13日至5月30日,普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质检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中心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现将我中心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违规报销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费
市质检中心已按照审计组的要求,清退收回驻村工作队员违规报销的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费9000元并缴纳至省级财政。
(二)无形资产未入账管理
市质检中心从资本性支出入手,对2021年4月支付成都青软青之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Lims中功能定制开发费30000元作补记入账,同时对财政资产管理系统里的资产进行后续支出调整,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市质检中心针对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积极与财务咨询公司进行沟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经费支出”科目明细核算。
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市质检中心逐项落实,全部采纳。
(一)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核算工作。
严格按照《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和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成本的核算工作。
(二)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从资本性支出入手,对固定资产购入、核算、入账、资产管理系统等对接情况进行清理核对。
(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定期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充分发挥内部管理制度的控制作用。
特此公告。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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