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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1-09-27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1-0927001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9-27
 主题词:  审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

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函[2018]90号)和《关于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普审财调报〔20211号)的要求,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积极整改。现将我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审计发现问题:财务核算不规范,支出依据不完整,列支临时聘请市场管理人员误餐费83272。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按照审计组的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及时补充、完善了原始凭证。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其他方面

审计发现问题:“202011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取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分公司转入2020年协同办案费150000元。” 

整改情况:由于我单位目前仍是普洱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普政办发〔2014113号),加上近年来地方财政资金紧张,我单位在有限的财政预算内无法安排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相关工作经费。因此我单位在本年度已计划使用此经费,来弥补办案工作经费的缺口。

二、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规范财务管理

(一)切实加强会计基础管理。通过对《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学习,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夯实会计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制度,规范财务报账审核,规范精准财务记账,加强对账目的规范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的合理性、资产台账的持续性、票据管理制度的全面性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报账程序的平稳运行。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严格规范有关费用收取行为。

三、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送普洱市审计局,并由市审计局向普洱市人民政府统一报送。

特此公告。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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