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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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普洱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决定书》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将2018年至2019年10月期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支付给普洱市质量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并责令协会将违规收取的730971.04元考试辅导费清退给缴费人。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审计决定书执行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我局于2020年1月3日印发《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暂停委托普洱市质量技术协会作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二)要求协会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普洱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决定书》的审计决定,全部清退违规收取的730971.04元考试辅导费。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清退工作督查组,指导、督促协会清退工作。截止2020年3月25日,协会已全部完成退费,完成率100%。
(三)因省、市均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成本核算文件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协会就2018年至2019年10月期间考试费经测算后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0年2月11日向协会支付了考试费(1270人次)147717元。
(四)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等规定,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2020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培训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进行报批与使用管理。
二、建立健全制度措施情况
为持续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服务,确保各项降费降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紧扣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年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细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细则>的公告》精神,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从考试机构备选库内选择考试机构进行委托,及时向社会公布委托的考试机构信息和考试项目。同时,加强对委托考试机构的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降费降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按年度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的部门预算报批与使用管理。
(四)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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