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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5-04_A/2017-0921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1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17-09-21   作者:市工商局 点击数: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异常名录的职责,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及经济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负责相关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普洱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的重点部署,切实把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业务中,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的最终指向,全面跟进放管服改革系列措施,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模式创新和突破的进程,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放管服三管齐下,实现窗口注册登记、网上年报公示、主体培育扶持的服务升级。以打造普洱区域品牌为突破,帮助本土企业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助力普洱争创文明城市。一是扩总量,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776件,比2015年的4462件新增1314件,增长29.45%。二是促三农,立足商标资源,全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动镇沅瓢鸡江城小黄牛孟连小香蒜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收到宁洱小雀辣(两类)宁洱磨黑香肠宁洱磨黑槟榔芋宁洱黄心红薯”5件受理通知书,将有效助推农业产业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三是提品质,指导名优商标攻坚,全市已拥有2(“龙生三针”)中国驰名商标、 71件云南省著名商标、105件普洱市知名商标和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四是保权益,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市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0件。五是为提升普洱制造普洱出品普洱特产的知名度,认真组织开展了普洱地理标识征集评审和委托设计工作。

2.积极开展诚信市场平安市场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审核推荐了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消费满意示范店。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紧贴市情民意,强化维权服务和法律监督。通过强化普法教育和法律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共承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94件,其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517件,适用一般程序处理277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恰当、令当事人信服。化解市场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消费宣传和维权保护。

3.按国务院要求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审批后,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7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和清理。一是认真落实市委领导批示抄清,主动介入协调,提出科学合理设置户外广告的意见和规划,对广告内容虚假、粗俗的问题进行整治,及时撤换市委领导提到在公路沿线的爱贷金服约你京劳(傣司窖酒)广告。二是深入县区和重点医疗单位、广告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指导。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对违法广告的监测管控。四是依法妥善处理广告投诉、举报47件,认真承办落实人大代表关于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建议,指导成立普洱市广告产业园,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健康发展。

4.根据省工商局2016年竞争执法暨经济检查工作要点,我局扎实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清查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流通领域反走私、扫黄打非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查处经济违法82件,案值20.7万元。查获过期大米468.5公斤,无中文标识的冻品846公斤,无主白糖1338.45吨,无中文标识红牛饮料72295听,外国食盐1483.7吨,外国香烟100条;协助打私办按规定销毁边境检查站、公安局移交的走私冻品293.36吨、干牛筋3.8吨。在宣传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方面,我市以创建平安普洱为目标,自加压力,确定了县(区)100%申报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目标。年初就与市公安局联合举行了普洱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印发了《致普洱市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3月份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普洱市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通过电视、报刊、短信、广告牌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保持高压严打,检查直销相关企业55户次,排查经营户761户,走访社区2个、村委会2个,严密监控重庆圣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民心商街、中国正信集团北京安融诚投资有限公司全民众筹投资国企享受收益分红、天津裕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销售床上用品活动中的涉嫌传销行为,在全市营造了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举报传销的良好氛围。

5.我局依托云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开展分类巡查和信息采集,全市有各类涉网经营市场主体454户,其中第三方交易平台1户,自营网站174户,网店64户,其它216户。涉网企业367户,其中第一产业83户、第二产业67户、第三产业217户;在思茅区集中分布较多,经营行业以普洱茶、咖啡及农副土特产品为主。目前,全市共发放了60个电子链接标识,共检查网站454个,通过行政指导督促改正违法行为的经营户6户,约谈涉嫌网络虚假宣传企业2户,查办冒用公司名称案件1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以下简称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退休人员工资已于201611月移交社保发放)。

20167月公车改革以后重新核定我局车辆编制为7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6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405,60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4,791.85元,占总收入的98.37%;其他收入250,811.42元,占总收入的1.63%

附表一:收入机构分析表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2016年总收入(万元)

占总收入比重

合计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1,540.56

1515.48

25.08

 

2011501

  行政运行

719.75

716.69

3.06

46.72%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5.00

55.00

0.00

3.57%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80.50

76.00

4.50

5.23%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21.00

110.00

11.00

7.85%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37.06

35.00

2.06

2.41%

2011507

  信息化建设

35.00

35.00

0.00

2.27%

2011550

  事业运行

59.60

59.60

0.00

3.87%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1.73

51.23

0.50

3.36%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9.01

29.01

0.00

1.88%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0

3.00

0.00

0.1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4.92

224.92

0.00

14.6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0.50

0.50

0.00

0.03%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43.10

43.10

0.00

2.80%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2.83

22.83

0.00

1.48%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5.54

5.54

0.00

0.36%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3.96

0.00

3.96

0.2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06

48.06

0.00

3.12%

 

本年收入结构比重图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5,446,413.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3,024.85元,占总支出的72.79%;项目支出4,203,388.88元,占总支出的27.21%。

 附表二:支出机构分析表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2016年总支出(万元)

占总收入比重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544.64

1124.3

420.34

 

2011501

  行政运行

719.75

719.75

 

46.60%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5.00

 

55.00

3.56%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78.52

 

78.52

5.08%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30.65

 

130.65

8.46%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35.00

 

35.00

2.27%

2011507

  信息化建设

35.00

 

35.00

2.27%

2011550

  事业运行

59.60

59.60

 

3.86%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1.73

 

51.73

3.35%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9.01

 

29.01

1.88%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0

 

3.00

0.19%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物支出

2.43

 

2.43

0.1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4.92

224.92

 

14.56%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0.50

0.50

 

0.03%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43.10

43.10

 

2.79%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2.83

22.83

 

1.48%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5.54

5.54

 

0.3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06

48.06

 

3.11%

本年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详见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43,024.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基本支出与上年7,984,662.89元对比增加3,258,361.96元,增幅4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度经过几次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的调整,使得人员经费的收入支出比年初预算大幅增加;二是在20167月普洱市进行了行政单位公车改革,下拨及发放了7-12月的公车补贴,增大了收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03,388.88元。与上年2,952,799.75元对比增加1,250,589.13元,增幅42%,主要原因一是市政府将普洱市品牌打造领导小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设立于我单位,并且追加相应的项目经费;二是市政府今年下拨了我局2015年云南省著名商标奖励金共计35万元,由我局拨付给7家企业,因此增大了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4,791.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10,720,324.49元对比增加4,434,476.36元,增幅41%,其原因一是经过几次人员和津补贴的调整,使得人员经费的收入支出大幅增加;二是20167月进行了行政单位公车改革,下拨及发放了7-12月的公车补贴;三是市政府将普洱市品牌打造领导小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设立于我单位,并且追加相应的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05,3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及专项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4,1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4,66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各项医疗及社会保险,以及单位应缴的残疾人保障金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0,62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全部款项均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7,932.00元,支出决算为243,151.19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304.29元,完成预算的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846.90元,完成预算的49%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在今年加大了厉行节约的力度,本着热情、必要、周到,坚持节约简朴、严禁奢侈浪费的原则,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严格遵守接待事前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二是在年初预算是我单位的在编车辆为12辆,由于在20167月普洱市进行了行政单位公车改革,重新核定我单位的公车编制为7辆,其余车辆移交公车平台封存,因此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大幅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43,151.19元比2015年减少205,960.38元,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2,418.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9,802.28元,下降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3,740.10元,下降12%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在今年继续加大了厉行节约的力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强化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环节实行严格内部控制;二是我单位严格按照《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管理各项公务接待活动,本着热情、必要、周到,坚持节约简朴、严禁奢侈浪费的原则,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严格遵守接待事前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三是今年7月进行了行政单位公车改革,重新核定我单位的公车编制为7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同比去年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304.29元,占58%;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46.90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304.2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304.2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底,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46.9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1,846.9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监管等业务工作与省局、县区局相关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134.01元,与上年360,296.40元对比增加了559,837.61元,主要原因一是在20167月普洱市进行了行政单位公车改革,下拨及发放了7-12月的公车补贴327,900.00元;二是由于工资改革职工工资大幅提高,因此核定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都相应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为219,317.00万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资金来源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916.84万元,其他收入51,400.16万元。

2. 2016年我单位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本年度新增资产219,317.00元,减少1,038,939.00元,其原因是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资产处置请示的批复》(普财资[2016]68号)文件,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下账处理。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云南省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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