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800301000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隶属于云南省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制检定、仲裁检验(检定)及事故鉴定等技术工作,提供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服务,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单位已确权土地面积9,21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88.07平方米,在中心基础上筹建了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咖啡质量基础与产业服务)(筹建)、云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云南普洱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普洱市生物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普洱市咖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普洱市低氟普洱茶研究中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计量、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工作。 完成质检业务8931批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2%;计量检定54031台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7.3%;特检业务11995台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05%。完成两费收入1676.55万元(其中非税收入420.01万元,经营性收入1256.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0%。 2.认真履行职能,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完成省级CMA扩项考核2次;中心CNAS和国家资质认定复评和扩项;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证后监督检查;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复查换证考核,取得56个检定项目、68个校准项目资质,26项计量标准装置通过复查换证。二是参加国际、国家、云南省能力验证12次75个参数,收到结果65个项目,均为满意结果。参加微生物授权签字人考核6人次,均为满意结果。三是参加省级一般压力表检定计量比武获全省第二,2名职工获比武优秀个人称号;电子秤、电子血压计比对获满意结果。 3.夯实科研标准能力建设。 一是科技成果《普洱茶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及应用》获省政府表彰为“2022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实现中心在省级科技进步奖上零的突破。二是“质量基础高层次创新团队”入选普洱市2023年“茶城英才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1名科研人员入选茶城青年拔尖人才专项。三是推进普洱市陈宗懋院士团队科研创新平台、普洱市范春林专家工作站工作,与范春林专家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四是积极推进科研项目立项。《精品咖啡溯源体系建立及应用》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咖啡产业质量基础研究》《咖啡中多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五是加强科研团队建设。9人获得“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支持;7名技术人员取得咖啡品质鉴定师证和中级咖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六是积极开展咖啡标准研制。承担、参与发布云南省地方标准12项,团体标准4项。 4.积极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地方支柱产业服务。 一是持续推进普洱茶品质区块链追溯平台推广运行。平台上线企业48家,上线追溯产品149个批次,发放追溯标签50.8万枚;平台参加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数字经济馆展示,参加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科技成果展;作为普洱市对外交流的窗口,累计提供23场558人次参观交流。二是按照筹建任务书推进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咖啡质量基础与产业服务)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待国家总局验收。 5.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免各项费用752.65万元(其中质检减免55.75万元、特检减免180万元,计量强检停征408.9万元,非强检减免108万元)。二是为46家科技创新型企业成功申请和兑换检验检测费62万元。三是在中心设立普洱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常态化服务和现场集中服务。为29家企业制定47份企业标准,为6家食品企业提供生产许可咨询服务,协助35家企业办理商品条码服务。 6.定点帮扶工作。领导班子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定点帮扶工作;赴挂联点走访6次;轮换一名到期驻村工作队员;全年投入经费12.53万元,帮助挂联点发展集体经济、修路、修水、开展智慧党建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部、财务部、科技标准信息所、分析测试所、计量测试所、特种设备检验所、食品检验所、粮油饲料检验所(云南普洱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8,686,85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9,915.58元,占总收入的55.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345.7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5%;经营收入12,565,459.32元,占总收入的43.8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7,132.34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45,942.21元,增长1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3,444.28 元,增长11.33%;事业收入增加14,345.72 元,增长100.00%;经营收入增加1,918,566.54 元,增长18.02%;其他收入增加89,585.67 元,增长132.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业务发展,财政拨款收入与经营收入均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24,694.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4,638.57元,占总支出的36.49%;项目支出6,081,322.17元,占总支出的22.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1,398,734.02元,占总支出的41.4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12,973.03元,增长11.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8,193.04元,增长7.59%;项目支出增加1,075,249.73 元,增长21.48%;经营支出增加1,029,530.26元,增长9.93%;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咖啡创新中心,增加财政项目经费收入;承担省市级监督抽查项目,经营性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44,638.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66,175.77元,占基本支出的9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8,462.80元,占基本支出的4.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1,322.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工资福利支出5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6,951.49元,主要用于开展质检、计量、特检业务工作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维护维修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1,144,370.68元(大型修缮331,342.68元,办公设备购置290,748.00元,专用设备购置492,280.00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9,915.58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95%。与上年相比增加1,623,444.28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担业务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75,90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1%。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以及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73,09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三区人才经费”和“特派员经费”,具体为:差旅费43,938.00元,专用材料费61,333.12元,劳务费43,925.00元,委托业务费123,9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5,30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2,919.36元,职业年金缴费78,854.5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98.1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16,429.1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1,85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89,162.2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233,261.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427.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3,7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00.00元,决算为32,54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00.00元,决算为29,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243.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7%,完成年初预算的32.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4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00.00元,支出决算为32,54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00.00元,决算为29,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24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13,262.80元,增长68.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000.00元,增长1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7.20元,下降45.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由于本年度财政核定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未购置车辆。年末车辆保有量1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中心在开展各项业务相关工作中发生的接待对口部门(业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资产总额6,610,0461.24元,其中,流动资产2513185.40元,固定资产57607049.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940,284.89元(净值),其他资产39,941.2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93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6,663.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870.00元(2023年将上年处置资产收入缴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8,538.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4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080.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05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4,058.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800301111 |
||||||||||||
附件【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0923035750373.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