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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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800100000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任务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初筛工作; 2.承担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委托检验工作; 3.开展药品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 4.指导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5.负责提供所承担的药品、化妆品各类检验检测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质管室、理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业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省级下达的药品抽检任务180批次,完成市级下达的茯苓专项抽检任务。 2.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检验检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检验检测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后续执法的衔接,形成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检验检测行为科学规范,数据公正准确,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意识,为企业主动服务,形成长效常态机制。 4.强化学习,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拓宽研究领域。加强专业技术能力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拓宽领域,深入开展生物药业研究工作。 5.按照“项目工作法”“三零五必须”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09,132.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09,132.5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2,836.57元,增加3.63%,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预算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509,132.57元,其中:本年收入 5,509,132.5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509,132.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 192,836.57元,增加3.63%,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预算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09,132.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509,132.57元,其中:基本支出5,281,632.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836.57元,增加3.63%,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预算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人员2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27,5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09,132.57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669,801.00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款)(2013812)100,0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中检验检测业务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款)(2013850)3,442,301.00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运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99)127,5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检测所需检验仪器设备的配置、试药试剂对照品及耗材的购买等实验室“人、机、料、法、环”的维护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193,454.62元。具体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2)776,271.40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2080505)401,306.08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9999)15,877.14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373,697.39元,具体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192,793.86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款)(2101103)147,567.20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101199)33,336.33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伤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款)(2210201)272,179.56元。主要用于:保障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287,131.17元(其中:基本支出4,287,131.17元,项目支出0.00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1,142,2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29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30102津贴补贴67,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8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30107绩效工资2,013,9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979.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01,306.08元(其中:基本支出401,306.08元,项目支出0.00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2,793.86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93.86元,项目支出0.00元)。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7,567.20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67.20元,项目支出0.0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49,213.47元(其中:基本支出49,213.47元,项目支出0.0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272,179.56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79.56元,项目支出0.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79,33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31.00元,项目支出227,500.00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88,273.00元(其中:基本支出58,473.00元,项目支出29,800.00元)。 (2)30203咨询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3)30205水费22,4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46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30207邮电费4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2,000.00元)。 (5)30211差旅费25,4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14.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6)30213维修(护)费93,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3,700.00元) (7)30216培训费16,2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78.00元,项目支出12,000.00元)。 (8)30217公务接待费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9)30218专用材料费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5,000.00元)。 (10)30226劳务费15,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1)30228工会经费52,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4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2)30229福利费52,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46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2,670.40元。30302退休费742,670.40元(其中:基本支出742,670.40元,项目支出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元,下降3.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元,下降3.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8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严格控制接待标椎和范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7,500.00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1.实验室人机料法环的维护管理经费项目127,500.00元。绩效目标是: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中4.4.1、4.4.5条款中相关规定,定期对中心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489-2008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7.6.1n、7.14.12e条款相关规定,定期对中心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2.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项目100,000.00元。绩效目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和市局相关文件依法承担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按文件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相关要求配备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设备和设施,进一步提高药品全检率,提升假劣药的检出能力;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有效实施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检验人员能力水平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任务相适应。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00元,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18,679,230.91元,其中,流动资产24,499.09元,固定资产18,350,731.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4,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18,312.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77,669.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872.64平方米,账面原值13,703,389.2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8001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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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30317113928360.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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