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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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附 录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普编办[2020]126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计量、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强制检定、仲裁检验(检定)、政府指令性检验及配合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等技术工作;提供校准、检验检测服务;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和技术服务工作。履行国家普洱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云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部、财务部、科技标准信息所、分析测试所、计量测试所、特种设备检验所7个副科级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中心将在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检得出、检得准、检得快”的工作目标,聚集主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完成好市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1.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2.聚集主业,进一步提升国家中心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积极探索市场化一站式工作新模式。
3.借助“院士工作站”的技术力量,建立陈宗懋院士团队茶叶绿色安全研究中心,推动普洱市有机产业健康发展。
4.全面推进普洱茶品质区块链追溯平台运用推广工作。
5.积极推进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咖啡)申报建设相关工作。
6.完成机构复评审和扩项考核各项工作。
7.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达到“五个具体目标”,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顺利通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复查。
8.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295,131.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95,131.1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6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2,308,231.13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95,131.13元,其中:本年收入10,695,131.13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95,131.13元(本级财力8,695,131.1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2,000,00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5,108,231.13元,增长9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费成本补偿比上年增加。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95,131.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695,131.13元,其中:基本支出8,695,131.13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4,323,831.13元,增长98.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0,600,000.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015,600.00元,下降15.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计量强制检定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95,131.13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228,6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28,627.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具体为: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款)(2013810)2,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活动运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发展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支出。
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款)(2013850)6,228,6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28,627.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200,374.01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374.01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2)520,086.61元(其中:基本支出520,086.61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正常经费开支。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2080505)654,232.48元(其中:基本支出654,232.4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9999)26,054.92元(其中:基本支出26,054.9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753,029.24元(其中:基本支出753,029.24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518,205.08元(其中:基本支出518,205.0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②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款)(2101103)197,411.76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11.7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缴费支出。
③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101199)37,412.40元,(其中:基本支出37,415.4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职工大病医疗补助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款)(2210201)513,100.88元(其中:基本支出513,100.8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此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合计2,800,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2个预算2,510,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1个预算290,000.0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1,193.00元,较上年减少96,607.00元,下降44.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793.00元,较上年减少15,207.00元,下降50.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6,400.00,较上年减少81,400.00元,下降43.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400.00元,较上年减少81,400.00元,下降43.3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的原因:部分经费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费成本补偿来弥补,以及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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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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