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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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附 录 部门(单位)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的专业检测机构,是市场监督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市药品检验检测任务,执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监督检验任务,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2.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3.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和药品基础测试的科研工作。4.指导本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5.负责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信息。6.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20年7月正式更名,实行独立核算,属于全额财政补助单位。编制人数35人,内设5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食品扩项50项,委托检验2批,执法抽检2批,已完成。由于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不在承接食品检验检测任务,省市未下达我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任务。
2.省级监督抽验共下达1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102批次(包含省抽监督抽验100批次、2批普洱市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品种)。省抽监督抽验100批次,全部全检,全检率为100%,合格样品98批次,合格率98.0%,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率2.0%;集中采购品种2批次由于未购买到检验所需对照品,未全检;委托检验送检25批次,完成检验24批次,在检1批,合格19批次,不合格5批次,已完成样品不合格率20.8%。
3.完成能力验证3个项目4批次,3个项目4批次暂未收到反馈结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95,28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95,28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23,273.00元,下降3.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月9月单位退休一人,本年减少相应的工资薪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95,288.00元,其中:本年收入6,895,288.0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5,288.00元(本级财力6,895,288.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受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23,273.00元,下降3.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月9月单位退休一人,本年减少相应的工资薪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95,28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895,2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07,788.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223,273.00元,下降3.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月9月单位退休一人,本年减少相应的工资薪金;项目支出287,500.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95,288.00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554,7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67,222.00元,项目支出287,500.00元),具体为: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款)(2013812)96,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6,5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中检验检测业务工作。
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款)(2013850)4,267,2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67,222.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基本支出。
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99)7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71,000.00元)。主要用于:毒性化学试剂销毁工作支出。
④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3899)1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检测所需检验仪器设备的配置、试药试剂对照品及耗材的购买等实验室"人、机、料、法、环"的维护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276,4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408.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2)836,6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6,689.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退休人员正常经费开支。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2080505)422,2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2,27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0599)17,4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640,2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0,236.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439,98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9,98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②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款)(2101103)167,6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12.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③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2101199)32,6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3.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款)(2210201)423,9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3,922.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省级配套事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5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2021年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无重点项目。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6,4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预算6,480.00元、无政府釆购工程项目,预算0元、无政府釆购服务项目,预算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589.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3,589.00元。
较上年减少3,411.00元,下降20.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89.00元,较上年减少3,411.00元,下降20.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减少的原因: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接待次数、数量同步减少;接待费用标准降低;接待项目的变化等。主要用于接待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原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收回车辆与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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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预算公开样表(修改).xls】 附件【附件3:普洱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核对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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