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3-24   作者:市工商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25-/2019-0324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3-24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1400000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异常名录的职责,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及经济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负责相关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纳入2019年预算编制机构1个,即: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三定方案我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企业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和1个机关党委办公室、1个工业园区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市工商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牢固树立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大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着力构建市场监管工作新格局,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准入、产品准入、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便利投资创业。  

2、加大竞争执法力度,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纠正和坚决制止指定交易、地方保护和组织经营者垄断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强化市场安全监管,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整治假冒伪劣行为。  

4、打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组合拳,突出商标创品牌、专利提质量、地标扩影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围绕机构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加强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6、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着力夯实市场监管工作基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支撑。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按照保障市场主体合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保障服务社会发展的四大核心职能要求,结合我市工商工作实际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规划,对本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进行编制申报。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为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 6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第二部分  2019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7.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7.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647.39万元(本级财力1647.39万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部门预算总支出164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89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30.5万元,占总支出的8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47.3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91.86万元,增长11.65%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146.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及所属事业人员、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1380190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8元,增长0.68%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52.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53万元,下降30.87%。主要用于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和干部培训教育等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31.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73万元,增长87.89%。主要用于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日常监管、广告监测、企业注册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等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管执法(20138052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4万元,增长111.73%。主要用于开展案件评查、法规培训、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聘请法律顾问、直销企业监管和执法办案能手培训等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20138068.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2.79%。主要用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常宣传工作所发生的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及消费维权能手培训等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0138076.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6万元,下降27.77%。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0138501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91万元,增长23.47%。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金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80.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58.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69万元,增长753.67%。用于保障局机关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10.76%。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0.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9.64%。用于保障局机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210103.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169.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万元,下降5.82%。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4.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9万元,下降22.4%。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9.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35.24%。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  

4.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117.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66万元,增长49.02%。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89万元,项目支出130.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1126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15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30101284.82万元,;津贴补贴(30102443.29万元;资金(30103179.62万元;绩效工资(30107)1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12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60.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2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011210.21万元;住房公积金(30113117.5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8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办公费(302011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8.01万元;  

印刷费(30202)5.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5万元;  

水费(30205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8万元;  

电费(30206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8万元;  

邮电费(30207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差旅费(302115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2万元,项目支出29.33万元;  

维修(护)费(302134.5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3万元;  

租赁费(302141.6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3万元;  

会议费(302154.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2万元;  

培训费(302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万元,项目支出13.73万元;  

公务接待费(3021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劳务费(3022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万元;  

委托业务费(302272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5万元;  

工会经费(302281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万元;  

福利费(302291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万元(30239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2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20.4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73.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3.6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离休费(303011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万元;  

退休费(3030213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7万元;  

医疗费补助(303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  

奖励金(303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7,335.00万元,其中: 项目支出7,335.00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309017,35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355.00万元  

5、资本性支出(3100.5万元,其中: 项目支出0.5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31002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5万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6.8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2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1335.03元对比增加181.86元,增长13.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中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0302”支出136.77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完成各项行政工作任务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5元,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商标品牌战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120.5元对比增加1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的奖励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08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3.83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部门履职任务增加,经费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位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预算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5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各项行政工作任务及专项业务工作。   

    

第三部分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4.96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元,公务接待费3.06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8.88元,同比下降37.2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我单位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3.06万元,较2018年的10.84万元减少7.78万元,主要是由于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和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范围。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督查、检查、调研;与省外、市外兄弟单位开展工作交流;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及其他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单位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较2018年的13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二是我单位秉承着节能增效的原则,鼓励干部职工绿色出行,尽量使用公共交通。保障我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情况表    

部门: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年初预算数      

上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数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23.84      

14.96      

-8.88      

-37.2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84      

3.06      

-7.78      

-71.77%      

(1)公务用车购置费      

13      

11.90      

-1.10      

-8.46%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13      

11.90      

-1.10      

-8.4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1400111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