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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6-/2018-0921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9-21
 主题词: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21   作者:市质监局 点击数:  

附件3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实做好2017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报送上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对2017年度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兴市战略;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工作;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强制检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辖区内的标准实施的监督,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加强自愿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管理工作。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8)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9)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0)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11)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单位,《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政办发[2015]130号)核定机关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办公室。  

8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法规执法督查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科技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3.人员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政办发〔2015〕130号)核定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市直机关工勤编制的通知》(普编发〔2016〕19号)核定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工勤编制2人。年末在职人员34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机关工勤2人。行政人员比上年末的33人减少1人,原因是2017年12月一名行政人员退休。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4.17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24万元,占95.86%,其他收入34.93万元,占4.14%。财政拨款收入按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626.27万元,分别为:“2011701”行政运行479.35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0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2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1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5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0.6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3.13万元”。项目支出182.97万元,分别为:“2011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07万元;“2011706”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5万元;“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85万元;“2011799”其他质监事务支出28万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万元;“2150699”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40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报务支出1.50万元。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8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7万元,占70.90%,项目支出257.07万元,占29.10%,项目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182.97万元,具体为以下十五个项目:普洱咖啡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经费39.07万元、普洱白及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费30万元;普洱山普洱茶普洱凤凰山普洱茶品牌工作经费32万元;全国咖啡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经费3万元;工业类产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经费10万元、行政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品牌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8万元、质量强市工作经费10万元、地理标志工作经费20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5万元;综治维稳目标责任考核奖励1万元、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励3.4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1万元;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考核奖励0.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4)。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底,累计完成“云南名牌”产品23个,“普洱名牌”产品13个;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合格率达86%以上,完成96.6%;以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人身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严查无证生产、虚假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强制认证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或者标志等行为;强化对计量、标准、质量、产品生产许可、认证认可、商品条码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检查企业达到≥10户企业;累计引导23户普洱茶企业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核准,占全省累计28户的82%;积极打造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组织景迈山古茶林联盟企业完成第一批普洱茶产品生产;以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抓手,实现普洱名山普洱茶从茶园到茶杯的可追溯、可识别、可查询和可信任;上报的普洱白及和普洱咖啡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材料经省质监局初审合格,已推荐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有关要求,开展了危化品、电梯、建设工地、节假日、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8家,共1078台设备,占全市在用特种设备的19.1%;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共立案查处11起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严格把关行政许可工作,有效保障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全市安全形势稳定,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综合评价结论:2017年度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绩效自评为99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质量供给水平还有待提升。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及县(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改变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原有的运行机制、管理方式,质监业务工作在基层有弱化的倾向。  

二是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严峻。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滞后于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需要,检验超期情况时有发生,尤为突出的是在电梯数量迅猛增长的情况下,存在物业管理严重滞后,维保不到位等问题;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对特种设备的有效监管;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  

三是质量技术基础还有待夯实。辖区内计量技术机构类型单一、布局不够合理,满足不了现实计量检定需求。目前仅有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全市计量检定工作,澜沧县已获批设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尚未投入运行),其他县(区)均未设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四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够强。由于我市财政部门经费紧张,监督抽查等质量工作经费保障不足,无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难以落实,不能全面掌握辖区内产品质量状况。    

(二)整改方向。    

2018年我们要以十九大提出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谋划,抓好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要求来统领和指导全市质监工作。二是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工作,指导各县(区)协调推进质量强县(区)工作。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大地理标志工作力度,以推进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抓手,逐年选取1-2个县,持续推进26座古茶山普洱茶品牌打造工作。五是结合专项整治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六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提升产品质量,2017年完成“云南名牌”产品23个,“普洱名牌”产品13个;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合格率达86%以上,完成96.6%。  

二是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以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人身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严查无证生产、虚假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强制认证等质量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或者标志等行为;强化对计量、标准、质量、产品生产许可、认证认可、商品条码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检查企业达到≥10户企业。  

三是宣传引导普洱茶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2017年核准8户,我市核准企业达23户,全省28户,普洱市占82%;.积极打造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组织联盟企业完成第一批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产品的生产;以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抓手,实现了普洱名山普洱茶从茶园到茶杯的可追溯、可识别、可查询和可信任;上报了普洱白及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和普洱咖啡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材料,省质监局初审合格,已推荐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四是按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有关要求明确了2017年检查重点,同时按要求开展了危化品、电梯、建设工地、节假日、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8家,共1078台设备,占全市在用特种设备的19.1%;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问题严肃查处,2017年立案查处行政案件11件;全年通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把关工作的开展,有效保障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全市安全形势稳定,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27日  

  
附件【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
附件【质量强市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全国咖啡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普洱山普洱茶普洱凤凰山普洱茶品牌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普洱咖啡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普洱白及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品牌建设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工业类产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地理标志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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