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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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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单位)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质量兴市战略;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工作;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产品质量分类监管;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强制检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管,强化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辖区内的标准实施的监督,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产品(服务)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加强自愿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管理工作。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8、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9、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0、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11、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单位,《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政办发[2015]130号)核定机关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办公室。
8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法规执法督查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科技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抓质量提升为主线,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努力当好质量提升的排头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下最大气力全面提升全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建立大质量工作格局,推动普洱跨越式发展。加大云南名牌产品、普洱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加快推进普洱白及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继续深化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打造,推动墨江、宁洱两县的普洱茶品牌建设。
(二)着力强化监督把关,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和检查,继续开展电梯、气瓶充装站、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二是着力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服务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相关产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认真落实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督检查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突出抓好执法打假,以农资、日用消费品、在建重点工程使用建材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双打”、“质检利剑”等专项行动,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着力抓好质量基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执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高原特色农业、服务业、节能减排等方面,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指导普洱市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农业标准示范项目、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深入贯彻《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意见》,加快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强化集贸市场、加油站等民生计量监管,组织“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认证认可联合推进机制,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做好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强化自愿性认证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机产业发展,指导思茅区加快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创建示范区建设。
(四)以强质检为基础,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例会学、座谈学、研讨学”等形式进行学习充电,提升干部职工熟悉、掌握、运用业务知识的技能,切实提高质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制度,按照有利于部门履行职责为出发点,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巩固“控制为主”,强化“绩效引导”的功能,以目标引领、绩效引导、民生优先、优化配置为原则进行科学编制。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65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8.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58.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8.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8.6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658.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65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67万元,占总支出的94.84%,项目支出34万元,占总支出的5.1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支出,主要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14%。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454.90万元对比增加169.7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万元,如质量走廊创建工作、品牌建设工作、普洱咖啡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地理标志工作、行政执法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111.47万元对比减少77.4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普洱咖啡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经费2016年结转2017年的39.08万元,2017年项目继续实施形成支出;二是2017年工业类产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预算10万元,2018年未单设此专项;三是2017年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2018年未单设此专项;四是2017年地理标志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2018年未单设此专项。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8.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3.29万元,增长18.60%。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74.83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9.29万元,增长37.42%。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4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项)预算项目,2018年统一并入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工资标准提高,按工资比例计算的离退休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2.58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按比例计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也相应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1.2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29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按比例计算的行政单位医疗相应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1.55%。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按比例计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按比例计算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相应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3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或减少1.37万元,或下降3.6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人数35人,2018年算人数34人。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08万元,下降5.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3.6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3.6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万元。主要用于质量走廊创建工作、品牌建设工作、普洱咖啡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工作、地理标志工作、行政执法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等开支。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3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93万元,公务接待费3.4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58万元,同比下降11.3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4万元,较2017年的6.73万元减少3.29万元,主要是由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方针,节约开支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到我局开展工作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3万元,较2017年的7.22万元增加1.71万元,主要是由于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从2017年的24家增加至2018年的30家,导致增加。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局机要通信和应急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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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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