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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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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开展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和药品基础测试的科研工作;指导本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信息。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支持我市跨越崛起和幸福普洱建设。着力调优财政收支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加大对食品药品检验领域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创新预算管理体制,完善财政供给政策,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保增长、促发展原则。在保基本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财务总收入118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2.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6.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2.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44.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72万元(本级财力442.7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2万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801.63万元,占总支出的6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支出,主要反应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支出 ,主要反应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主要反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主要反应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与上年对比人均增长0.1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发挥作用。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完成特定的检验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1.63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项目建设、食品药品检验及医疗器械抽验经费开支。其中:药品事务18.5万元;食品安全事务394.13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4.12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2.7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6.23万元,增长11%。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90.09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后退休人员工资由市社保局统一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8.3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8.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财政代扣代缴,该项目为2017年新增项目,上年无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6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17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本年退休2人,新增4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8.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05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实现了中心期望的各类检验有特色有亮点,切实掌握检验检测的靶向性。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认真完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保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66.1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8.78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本年度人员变动,本年退休2人,新增4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2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仪器设备添购,新增仪器检定维修维护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4.0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54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本年度人员变动,本年退休2人,新增4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1.0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45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本年度人员变动,本年退休2人,新增4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6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本年度人员变动,本年退休2人,新增4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8.8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7.85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本年度人员变动,本年退休2人,新增4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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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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