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
附件1-8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异常名录的职责,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及经济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负责相关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1.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更是改革挑战最大、监管难度最大、创新压力最大的一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明确的改革思路,普洱市工商局主动融入经济运行的新常态,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中,一是着力构建新型服务发展体系,深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二是着力构建新型消费维权体系,大力提升消保维权工作水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效能。三是着力构建新型效能建设体系,以队伍建设、效能建设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贯通、职能优化、整体联动、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为保证普洱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继续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服务好地方经济。我单位按照“保障市场主体合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保障服务社会发展”的四大核心职能要求,结合我市工商工作实际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规划,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进行申报。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局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70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车辆编制7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辆6辆。实有车辆7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本局财政拨款收入1221.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1.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220.37万元(本级财力1221.37万元),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37万元,占总支出的80.2%,项目支出242万元,占总支出的19.8%。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为979.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301-工资福利支出”为 800.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7%。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交通补贴、各项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8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主要用于保障本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8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主要用于保障离休人员的工资及医疗统筹,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局为完成各项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 7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6%;“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为5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9%;“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为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5%;“2011506-消费者权益保护”为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2%;“2011507-信息化建设”为4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9.4%;“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为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 五、名词解释 |
||||||||||||
|
附件【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