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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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凤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组建普洱市第三方研发检测评价中心的建议》(第1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普洱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反映了普洱市中药材种植企业和中药材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需求和科研、专业技术给予企业大力支持的期望,对普洱市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由普洱本地中药龙头企业、高校、药品检验机构共同组建普洱市第三方研发检测评价中心”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普洱市中药材资源及地域优势,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促进中药材高质量发展,2014年8月,经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在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挂牌成立了“普洱市生物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充分发挥普洱市中药材资源及地域优势,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促进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中心配备了液-质-质、气-质-质、电感耦合离子发射光谱仪等 1000余台(套)近7400万元的先进检测设备。中心共有技术人员95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33人,硕士研究生8人。中心1600余项参数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部分农药残留取得实验室认可(CNAS),具有向社会出具公正检验数据的资格。
新组建第三方研发检测评价中心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实验室运行管理成本较高,需要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重复投资,造成检验设备资源、人员资源浪费,目前第三方企业无投资意愿。为节约资金,避免重复投资,鉴于普洱市生物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具备检验检测资质,可满足药材种植、加工企业检测需求的实际,不再新组建第三方研发检测评价机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足职能,倾心服务中药材产业发展
中心根据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为满足普洱市中药材种植企业、生产企业对药材和饮片中33项农残、理化、重金属、毒素等项目的检验需要,于2021年1月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获得了资质,检验能力覆盖食品、中药材、饮片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需求。一是提供药材及饮片、种植环境等检验检测服务。近年来,为大唐汉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普洱良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生物药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检验服务,共检验药材及饮片(茯苓、白及、三七等)、灌溉用水、土壤、空气等150余个样品。二是提供相关标准制修订技术支撑。参与了铁皮石斛等中药材地方标准起草,为生物药生产企业制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药食同源产品质量企业标准,在普洱市《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白及》申报过程中,为企业提供了白及的种植环境、白及中理化成分、重金属、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项目的检验检测。三是提供量值溯源服务。为种植、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设备和工具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服务,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四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为生物药企业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服务,排查企业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二)主动服务,全力推进增设药材进口口岸
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加快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的建设步伐,发挥普洱区位和资源优势,推进药材进口工作,普洱市于2022年4月向省人民政府申报江城勐康口岸增设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首次进口药材的,应当将检验样品报送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检验,首次以后进口的应向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报检。《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进口药材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3号)中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负责进口药材的口岸检验工作。各口岸或者边境口岸、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的对应关系见附件2、附件3。”附件3中云南省瑞丽、天保、景洪、河口边境口岸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均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按照以上规定,普洱市申报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口岸药品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其他药品检测机构无检测进口药材的权限。
(三)集成整合,构建一体化检验检测体系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186)精神,普洱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普洱实际,全面推进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作,10月底前完成市级检验检测机构挂牌、人员转隶、职责交接、资产划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级整合改革,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推进乡(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改革工作。机构改革后,新的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将探索开展市场化服务,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农产品、生物药业、化妆品及相关产品、保健品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服务。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执行科技创新券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检验成本。
下一步,利用好普洱市即将整合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升其检验检测能力、科研能力、标准制修订能力及人才聚集平台建设能力,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为推进中药材种植、绿色有机种植,提升产地初加工能力,加快中药饮片和药食同源产品等开发,建成全省重要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和中药材集散中心提供技术力量,为普洱市的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质检中心 姜东华,0879—3013122)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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