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普洱市四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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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华委员: 您在政协普洱市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依法整治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议》(第99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近年来,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或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学校周边综合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持续改善,食品、玩具、图书、文具等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黑网吧”“黑酒吧”“黑诊所”等,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相关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组长,内设科室、下属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并结合普洱市实际及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教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派出所分别与属地校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幼儿园法人是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督促指导校园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部署 为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认真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印发了《普洱市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推进一校一警工作实施方案》,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通知》,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普洱市2020年“营造和谐环境维护校园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与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等。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下发了《普洱市2020年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等。 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以筑牢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防线为目标,以整改安全隐患和破解难点问题为抓手,超前安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了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三、全面统筹推进,巩固整治成果 各级相关部门高度关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及专项整治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协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确保2020 年底前,中小学、城镇以上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中小学、城镇以上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达标率达到100%的达标任务如期完成。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规范着装、隐患自查整改等制度,严格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多措并举严密防范,健全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常态机制。一是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区)公安局将校园周边区域纳入每日巡逻工作的必巡点,加派警力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采取车巡和定点守望相结合的巡防形式,加强上、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和秩序维护,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二是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各县(区)公安局认真督促指导各校园健全完善校园安防措施,严格执行门卫管理、登记查验和巡查巡控等制度,落实保安员、治安保卫人员和装备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强化校园内部安保人员责任心,保证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区域“有人巡、有人管、管得住”。三是严密排查涉校风险隐患。各县(区)公安局全面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加强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人员的排查,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演练。各县(区)公安局积极推进“一校一警”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采取“开学第一课”“民警进课堂”等多种形式,组织民警走进校园,会同校园开展防范暴力侵害、防拐骗、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演练,教授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学生发现危险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全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一是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逐户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对经营行为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管。对食品经营户亮照、持证经营;是否销售“三无”食品以及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等行为进行检查。二是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户违法违规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经营行为。三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四)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提升校园周边道路环境卫生水平。一是集中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马路市场,按照“建与改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奖与惩相结合、管与教相结合”的要求进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宣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住户、商户的宣传教育,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门店的环境卫生的管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书”,要求入门入市经营,保证门前卫生,合法有序经营。四是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便道停车秩序管理,引导市民规范停车,杜绝乱停放和占压盲道现象,确保学生安全通行。五是加大对校园周边各类围挡设施、建筑物及破旧广告牌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五)扎实有序开展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加强非法印刷、非法出版物的整治。采取对线上、线下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巡查监测,及时清理和查处涉及不良信息内容的手机APP、计算机软件和游戏产品,杜绝兜售盗版教辅、非法数字出版物的现象,严防发生封建迷信、暴恐低俗、淫秽色情等损害社会公德、危害青少年成长的有害信息进入校园课堂和网络交流平台。二是对中小学校周边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出版物发行企业、印刷企业、网吧、游艺娱乐场所等进行排查,坚持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线上排查与线下检查同步实施,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的出版物经营场所、印刷经营场所、文具店等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的方法,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加大检查力度。三是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引导学生远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让广大市场民特别是中小学校师生积极参与到“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整治中来。 (六)强化校园周边医疗环境清理整治,规范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净化校园周边医疗环境。一是规范审批,把好医疗许可准入关。规范做好医疗机构的审批,对校园周边的诊所不审批与开展终止妊娠、性病诊疗相关的妇产科、皮肤科等诊疗科目,从源头上把好医疗行政许可准入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联合对校园周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并将校园周边医疗环境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相结合,有效加大了监督排查的力度及覆盖面,及时整顿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是加大非法行医整治力度,净化医疗环境。按照属地的原则,形成由区级主导、市级配合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依据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监督排查、开展医政法规宣传、开通群众举报热线等方式,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清理整治力度。 四、综合联合整治机制初步形成,效果明显 依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联动长期持续联防联控。今年以来,各级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开展了多次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整治效果明显。 (一)3月20日,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普洱市一中、普洱市民族中学、天有实验学校等主城区市属学校的开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消防安全工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组发现了7个问题隐患,现场整改2个,限期整改5个。各县(区)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联合检查整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积极进行自检自查自改。 (二)7月3日,市教育体育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14家单位对思茅主城区部分学校及周边综合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现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隐患62个,现场整改16个,限期整改44个,长期整改2个。 (三)8月13日至14日,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相关人员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对思茅中心城区(包括大学、托儿机构)42所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共计100余户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四)1月至6月,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部门对思茅城区14所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5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共查处取缔各类违章流动摊点500余起(其中查处食品类摊点280余个),清理校园周边门店经营80余户;拆除破旧和不规范店面招牌10余块;清洗、粉刷、撕除乱贴乱画40余处;配合交警部门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20余起;清理乱挂乱晒行为10余起,收缴散发的小广告400余张。通过整治,校园周边道路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提升,游走摊贩和无证照摊点得以取缔,道路交通安全更有保障。 (五)1月至7月,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监督员375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20家次,城区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均达到2次以上,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155家次,清理了校园周边流动牙医点2个。 (六)2020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织联合执法检查9次,联合检查场所364家次。累计出动检查1160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0437家次,责令改正224家次,受理举报4件,立案调查5件,移送案件1件,办结4件,在办1件,罚款3.65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多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一系列综合整治工作,学校周边综合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整治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持续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营造校园周边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工作的请示汇报,争取市、县(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机构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把指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二)统筹推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对屡教不改的违法经营户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市场领域监管震慑作用,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积极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协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持续开展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广泛深入宣传,形成良好氛围。通过媒体公告、宣传报道、窗口服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强化师生法治和规则意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食品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感谢您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媛媛 0879—2200139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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