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普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5040160号提案的答复 | ||||||||||||
|
袁飞、王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流动商贩管理的提案》(第0504016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流动商贩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他们流动性强,擅长“游击战”,管理难度很大。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更是猖獗,对于商贩来说,学生是一个庞大的、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学校周边自然而然就成为流动商贩经常出没之地。这些流动商贩对未成年人的健康、周边环境卫生和行人、车辆通行造成不利影响。 为加强学校周边流动商贩的规范管理,有效整治“流动顽疾”,及时排查和治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整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市市场监管局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并结合普洱市实际及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日常巡查,严格执法监管。 1.加强日常巡查,进行重点监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烟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重点地段加大了监管和巡查力度。安排人员在学校门口定时定岗定责固守,以每日学校上学、放学时段作为重点管控时段,确保各个校区上、下学时段道路顺畅。按照“建与改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奖与惩相结合、管与教相结合”的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守点、巡线、集中整治等措施进行疏导规范整治,要求商家保持店外秩序,严禁门前售货,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等行为,规范流动摊点入行入市经营。 2.全面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制定印发《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并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校园周边禁止设立实体清单》、《校园周边禁止销售商品目录》,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文化旅游局、烟草专卖局、民政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清查,对现有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及时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一是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五毛食品”及其它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成立4个市级检查组对普洱市10县(区)大中专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检查。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对全市10县(区)学校食堂、校外餐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1903户次,下达责令整改415份,立案查处34件。三是有序推进网络“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会同教育部门大力推进学校食堂网络“明厨亮灶”建设,全面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100%。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食品经营场所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告知书”、“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警示标语,并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加大玩具市场、文具店等检查力度,防止危险、有毒、恐怖、迷信、低俗玩具产品流入市场。今年上半年,共开展联合检查388次,出动执法人员204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601户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889户,学校食堂592户,责令下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1件,督促3家超范围经营商户完善证照办理,督促81户经营户完善经营设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5份,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件26件。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行政案件14起,清退“红线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零售户15户。二是强化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政指导,督促传统媒体、互联网自媒体平台切实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指导其规范广告宣传内容,强化导向意识自觉树立广告正确导向。三是公务员考试、高考、中考等考试期间,组织执法人员以校外培训机构及考点周边食品(杂)店、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宾馆、酒店等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联合行动。 (三)强化宣传和消费维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一是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商家进行实地走访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今年上半年,向商家发放宣传资料,在经营场所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告知书”、“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等警示标语2004份,并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亮证经营、警示标志全覆盖、身份核验常态化 ”,并详细讲解违规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引导其自觉遵守规定,不从事违规经营活动。强化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1530”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学安全第一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师生大会、校园广播、小视频、黑板报、微信公众号、户外LED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并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和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多方式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违规存放手机、购买违禁物品和“三无”食品的危害,积极引导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家长的监督意识。三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周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检查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督促各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现有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及时进行清理整治、依法取缔并形成清理整治的长效机制。对拒不整改、不设置提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类商品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处罚。三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商家、学生和家长的自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四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长效监管合力。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为学校周边营造更加安全、健康、有序的环境。 最后,再次对你们提出的提案表示感谢,并希望你们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及身心健康,加强对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督,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琛 0879-2200139)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