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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普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504014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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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摊安全规范管理的提案》(第0504014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地摊经济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促进就业、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市民多样化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地摊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进一步加强地摊经济的安全规范管理,既是保障城市秩序和市民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推动地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坚持服务为先,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紧扣“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以“721”工作法破题城市管理顽疾,通过“疏堵结合、靶向施策”的绣花功夫,在规范管理与民生需求间架起连心桥,实现城市“烟火气”与“文明范”的有机统一。 一、当前地摊经济管理情况 (一)加强规划管理。 由政府主导,明确政策定位。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及时交流地摊经济相关的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执法等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解决地摊安全规范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周边、公园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难题,通过“部门联动+资源盘活”模式加强监管。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利用普洱学院北门大荒地小区闲置地块,科学规划3个示范性潮汐市场,200个临时摊位,织就便民利民服务网。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城市管理原则,在普洱市城区布设22处“潮汐式”小市场,方便流动商贩摆小摊、卖小货。每个潮汐点位均设置《文明经营公约》宣传栏,既是管理标尺更是服务指南,让城市治理既有力度更显温度。三是建立示范点位,社区工作人员和进社区城管人员驻点服务,既当管理员又当服务员,通过分时段管理(上午7:00―12:00,下午17:00―19:00)实现市容秩序与民生需求兼顾,在人民幸福生活的“烟火气”与城市治理的“秩序感”中构建动态平衡点。建立“城管进社区”服务机制,将城市管理触角延伸至街巷末梢。通过“定期排查+机动巡查”双轨并行,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近期,主城区城市治理满意度不断攀升。 (二)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准入管理,实施备案登记。开展经营的摊主需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健康证、经营品类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食品摊贩备案卡》,并在摊位显著位置公示。加强健康管理与培训。所有从业人员(含帮工)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定期通过多种形式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学习。规范场地与设施要求,远离污染源≥25米,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配备相关防尘防蝇设施、冷藏设备、清洁消毒设备等所需设施设备。 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及原料溯源管理。摊主需记录食品原料采购来源(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采购日期),保存至少3个月备查,相关食材按贮存要求存放,禁止使用散装或来源不明油品,鼓励使用预包装食用油。严格加工过程规范。加工制作要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材烧熟煮透。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注重加工区域环境卫生检查,引导摊主自备垃圾容器,收摊后清理地面油污。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畅通消费渠道。加强监管巡查频次,对不符合要求的摊主给予提醒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对屡劝不听的,按规范予以处罚。聚焦食用植物油、散装白酒、米线饵块、肉制品、茶叶、饮料糖果、食盐等重点品类,紧盯重要节假日、展销会、赶集日等重点时段,集中整治知假造假、知假售假、“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销售“三无”“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食品功效(如宣称具有减肥、降脂、疾病预防或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摊贩备案卡4670户。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食品餐饮安全监管,不断规范管理餐饮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做到既能保留“烟火气”,又能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普洱旅游城市建设。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便利经营主体市场准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构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努力营造平等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面推进“非禁即入”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降低夜市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继续落实好“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全程网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严格执行住所承诺制、歇业制度,着力降低个体工商户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整体规划布局。 一是科学划定地摊开放区域。各县(区)将统筹考虑群众需求、食品安全、市容环境、交通出行、应急保障等因素,合理规划设置地摊开放区域。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不得违规占道(店外)经营。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桥梁、过街天桥、盲道、地下通道、消防通道、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学校、城市出入口以及重大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设摊经营及占道(店外)经营活动。 (二)保障地摊食品安全。 一是依法履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对食品摊贩的资质、经营条件、食品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情况等进行检查,严禁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二是强化抽检监测,落实风险管控,加大对地摊食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群众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三是推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乡镇“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地摊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其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四是加强事前指导,在落实指定场地和规定时段经营场所的基础上,对拟入场的食品经营者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并加强食品经营登记、许可、备案管理前现场指导,确保食品经营者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设备完善、规范经营。五是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检查食品采购加工、经营环境、经营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障食品安全。六是突出消费维权,保持消费维权渠道畅通,依托 12315 等维权平台,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七是注重部门协作,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促进夜市食品经营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地摊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经营者实行“一书一卡一证”管理。二是严格属地监管责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确保监管人员及时到位,监管力量全覆盖,实施摊区“包干到所、包干到人”,杜绝监管盲区盲点。三是加大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四是规范使用液化气瓶安全。五是规范价格行为,实现“明白消费”。六是强化宣传,积极引导。七是倡导文明经营,推行“文明餐桌”,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公夹”,倡导文明用餐。 (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降低夜市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二是对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靠前履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登记服务。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只在本级辖区内销售的,只需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即可进入摊域摆摊设点,无需办理登记备案,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斌,2146551)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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