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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许可(简版)
2019-12-16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19-1216001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9-12-1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BSZN-1100612000

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许可

办事指南(简版)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531日发布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许可。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普洱市行政区域内属市级审批的非药品生产企业。

二、许可条件

(一)申购单位为普洱市辖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

(二)申购单位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

(三)供货方为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

(四)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受理形式和地点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受理部门: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窗口: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监督管理科。

受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其它要求

1

填写《咖啡因购用审批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理由、上次购买使用情况、本次申请数量等)

原件

 

1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真实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章应和证照批准名称相同

3

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副本),按许可证管理的企业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4

加盖企业公章的含咖啡因的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5

企业咖啡因管理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职责以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原件

1

6

企业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注明使用、储存咖啡因的位置)

原件

 

1

7

含咖啡因产品的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并注明相应安全管理设施

原件

 

1

8

咖啡因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原件

 

1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事项:40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

承诺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

六、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七、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1.许可决定:许可管理机关根据审核决定对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办理结果: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核发咖啡因购用审批表》。

3.送达方式: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咖啡因购用审批表》。

八、咨询及监督投诉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监督管理科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9—2200225。

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监督管理科;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 邮政编码:665000。

(二)监督投诉

1.窗口投诉: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营商环境监督管理科。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

2.投诉电话:0879-3017399。

3.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通信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迎春巷11号;邮政编码:665000。

九、相关文书、表单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十、办事指南全文

详见:http://www.puershi.gov.cn。

非药品生产企业购用咖啡因许可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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