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开办便利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 |||||||||||||||||||||||||||||||||||||||||||||||||||||||||||||||||||||||||||||||||||||||||||||||||||||||||||||||||||||||||||||||||||||||||||||||||||||||||||||||||||||
|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开办便利店“一件事” 2.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涉及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4)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5)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4.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5.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药监局 6.审批(服务)层级:设区的市级、县级 7.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8.是否收费:否 9.法定办结时限:95个工作日 10.承诺审批(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1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12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是 13.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否 1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5.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16.办理时间: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17.办理地址: 线上平台办理: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网址(由各地综窗填写) 线下窗口办理: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地址(由各地综窗填写)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4.《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 (四)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 (五)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三、办理条件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方面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其经营管理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方面 1.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3.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 4.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5.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方面 1.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位置使用权的单位; (2)符合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取得属地规划部门书面审核意见。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申请条件 (1)悬挂、张贴的宣传品是利用城市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进行设置; (2)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3)不妨碍他人的生产、生活。 3.部分所需资料及说明 (1)户外广告设施有关设计文件: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区位图; 户外广告设施现状图(白天、夜景); 户外广告设施效果图:白天、夜景图片,用实景制作,并注明建筑物立面正投影面积和户外广告设施面积;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施工图:具有设计、安检、质检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技术资料、安全保证资料、施工图蓝图原图(盖出图章)、在原有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的,须提供设计的建筑结构图、立面图和各楼层使用性质资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承重书面证明文件(包含承载说明和计算书); 户外广告设施材料:规格、材质、造型、安全性等的说明。 (2)施工、运行安全承诺书:施工安全和运行安全承诺书,根据格式填写、签字盖章。 (3)规划条件或规划部门意见: 新建、改建建(构)筑物时,需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符合详细规划条件或提交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方案; 在现有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提交规划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在历史文物保护建筑上设置广告设施的,应当提交规划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4)场地使用权属证明: 自有产权: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 非自有产权:提交户外广告发布者与业主的广告位置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业主产权证复印件; 共有产权:提交共有产权证明或者能证明场地使用权的其他证明; 涉及多个业主有业主委员会的,提供业主委员会授权书;若无业主委员会的,提供物管相关权属证明,证明内必须注明该场地未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此款; 经过公开招标拍卖协商等有偿方式取得设施设置经营权的有效证件(如中标合同等)。 (四)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方面 符合《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规定的“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 (五)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方面 备案人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并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等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四、申请材料
五、办理流程图 |
|||||||||||||||||||||||||||||||||||||||||||||||||||||||||||||||||||||||||||||||||||||||||||||||||||||||||||||||||||||||||||||||||||||||||||||||||||||||||||||||||||||
无障碍浏览